台灣新聞通訊社-監院:屈宏義吸收退役軍人 對岸滲透無所不用其極

退役軍人、前復康聯盟黨主席屈宏義遭控收中國資金,吸收退役軍人拍軍事圖給中國。監察院通過調查報告指出,本案比一般小組織共諜案嚴重很多,顯見對岸對台滲透、顛覆已無所不用其極,國防部、退輔會及內政部應檢討改進。

苗栗地檢署於民國111年間偵辦苗栗縣議員候選人黃桂坤疑收受中國資金參選,循線追查,發現屈宏義涉嫌收中國資金,吸收黃桂坤等6名退役軍人擔任幹部,到美國在台協會及軍事基地拍照交給中方。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一審依違反國安法判屈宏義10年徒刑,可上訴。

復康聯盟黨今年7月自行申請解散,獲內政部同意。

監察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18日通過監委林文程、賴鼎銘、浦忠成調查「屈姓7名退除役軍人遭大陸情報機構吸收及支助,組織政黨參選公職人員,涉犯國家安全法」案調查報告。

調查的3名監委指出,經查本案涉案人員曾與大陸派遣人員對話,提及「我們黃埔新生代(35至60歲),在職營級以上幹部、加上此年齡段已陸續退伍在鄉轉業的,為拿起槍桿子的絕對主力」、「培養壯大復康聯盟氣勢,也順道於暗地裡默默培植關鍵時刻出手動用武力的實力」等。

監委指出,這些不肖人員都是在台培養軍官,卻甘為對岸內應,顯見多年軍官養成教育出現很大問題。國防部應加強對現役軍人養成教育、忠誠考核及法治教育,並研議及推動修正陸海空軍刑法,明訂現役軍人涉及共諜等背叛行為處罰態樣或加重罰則,以確保國家安全。

監委也說,退輔會除應掌握本案最新判刑確定人數及金額,積極追繳及移送法務部強制執行,並應加強退除役軍人法治教育、宣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國家安全法,並研議及推動修正退除役官兵涉及共諜等背叛行為,應剝奪其享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規定相關權益。

監委表示,再者,本案是退除役軍人遭大陸地區情報機構吸收以組織政黨,並藉台灣民主機制參選公職人員,進而意圖影響台灣中央及地方政府執政,雖然最終都未當選,但有2人得票2600多票,不容小覷。

監委表示,因此內政部在政黨申請設立成立大會,應加強對創黨黨員宣導從事政治活動,應確實遵守政黨法及相關法律,不得有接受境外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發展組織,並與國安、檢調及警政機關密切保持聯繫,接獲相關報導或情資併同展開行政調查,評估是否該聲請違憲解散,以確保台灣自由民主機制。

2025/12/22 17:36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69279&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