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新北殯葬條例禁噪音擾民行為 這些路段研擬納入

新北市立殯儀館周邊居民長期受噪音困擾。本報資料照片

殯葬噪音擾人,新北市府新訂「新北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明訂公告路段禁止使用法器、樂器、擴音設備或其他足以製造聲響、妨害公眾安寧等行為,條例目前在議會審議,議員關心公告路段為何,新北殯葬處指出,主要以新北市立殯儀館周邊路段,可能包板橋中正路、新海路、環河路、新月二、三街等,將待法令通過審議後,再與地方討論確定詳細路段。

自治條例第七條規定,殯葬隊伍行經公告路段時,不得使用法器、樂器或相類器具製造聲響,也不得使用擴音設備或具播音、擴音功能設備,只要在公告路段內出現禁止行為,即可直接舉發開罰,無須噪音檢測,違者最高可處1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更可令其一年以下期間禁止使用新北市公立殯葬設施。

新北市議員戴瑋姍關心目前公告路段是否已有腹案?殯葬處長陳健民說,實務上殯葬隊伍在出發前及即將抵達目的地時,常伴隨聲音行為,目前路段可能包含中正路、環河路、新月二、三街及新海路,至於板殯到三峽火葬場中間的土城擺接堡路是否納入公告路段,也會持續討論。

市議員黃淑君質疑,現行「殯葬管理條例」本就已有噪音相關處罰規定,新北市另訂自治條例,與中央法令差異為何?她也指出,若僅列管公告路段,是否反而讓非公告路段出現管理落差,除了公告路段,其他路段更不應該吵鬧。

陳健民說,現行法令主要規定殯葬禮儀服務業提供的殯葬服務,不得有製造噪音、深夜喧嘩或其他妨礙公眾安寧、善良風俗情事,且不得於晚間9時至翌日上午7時間使用擴音設備,自治條例則規定的更為詳細明確。

民政局長林耀長說,現行中央法規主要限制擴音設備使用時段,且噪音是否違規,須回歸噪音管制法量測,但透過自治條例公告特定路段後,只要在公告路段內出現禁止行為,即可直接舉發開罰,無須噪音檢測。而非公告路段,仍可回歸噪音管制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陳健民說,目前這些路段都是受影響比較大的路段,正式公告路段還是要等審議完成和地方溝通後方能確定。

條例也規範殯葬設施及服務業者,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查核及評鑑,也針對私立殯葬設施最小面積、殯葬設施使用管制、屍體處理期限等訂定相關規範,將待議會審議通過後,函報行政院核定後公布施行。

2025/12/21 12:15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9216961?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