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高科技貨品出口再加嚴 國貿署新增213個管制實體

強化出口管制、防堵武擴風險,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再度擴大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實體管理範圍。國際貿易署19日公告,新增納管213個海外實體,涵蓋俄羅斯、伊拉克、伊朗、中國大陸等多個國家與地區,提醒國內廠商務必落實查證義務,避免誤踩紅線。

國際貿易署表示,該署定期召開跨部會審查會議,檢視並更新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實體清單,相關作業係依《貿易法》第13條授權辦理,主要參考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以及友盟國家的制裁與出口管制名單。截至目前,列入我國出口實體管理名單的實體與個人已超過11,200個。

國貿署近日召開最新一輪跨部會出口實體清單審查會議,基於防止武器擴散及配合國際制裁等考量,決議新增213個受管制實體,並於12月19日對外發布。新增名單主要分布於俄羅斯、伊拉克、伊朗、墨西哥、中國大陸及葉門等國家或地區。

國貿署指出,國內廠商若欲出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予列名的受管制實體,須事先向國際貿易署申請並取得輸出許可證,始得憑證出口;未經核准擅自出口者,海關將配合執行邊境攔查,不予放行。

國貿署強調,出口管制攸關國際安全與我國國際責任,呼籲業者善盡企業查證責任,於交易前審慎評估客戶背景與最終用途,避免涉入武器擴散相關活動。未來也將持續辦理宣導說明會,協助產業界熟悉相關規範,降低違規風險。

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實體管名單,以及本次更新名單,請參考國際貿易署官網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433&pid=725764

2025/12/19 18:51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9214600?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