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局部。(取材自澎湃新聞)
收藏家龐萊臣捐贈南京博物院的畫作「江南春」被指現身拍賣會事件,南京博物院稱相關5幅爭議畫作早在60多年前就已鑑定為假並已「處置」,反而引發更多質疑。龐萊臣曾孫女龐叔令表示,她相信通過官方嚴查捐贈品流向, 定能將文博界的敗類繩之以法,她並要求追回這5件「消失的畫作」,歸還給龐家。有律師解讀,無論真偽,博物館若違背了對捐贈品「公益展示、妥善保管」的義務,贈與人有權撤銷贈與,收回畫作。
據澎湃新聞報導,對於國家文物局和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牽頭成立工作專班聯合調查此事,龐叔令表示,非常期待江蘇省文旅廳成立工作專班的聯合調查處理,相信通過調查處理,她父親與她的捐贈古畫何以流向拍賣市場這一事件最終一定會水落石出。
「我要求追回5件消失的畫作,歸還給龐家,還有要求嚴查當時為什麼會流向市場,將文博界的敗類繩之以法,還文博界一個明朗的世界」,她說,通過這一系列讓人不可思議的事件,她感覺南博沒有資格保管龐家捐贈的那麼多歷代名畫了。
龐叔令此前表示,「我父親與我於1959年向南京博物院捐贈的文物,都是珍品,不存在偽作,但南京博物院擅自認定5件藏品系偽作的行為,嚴重損害了我曾祖父及父親的聲譽。其如果認為有偽作,應第一時間通知我們,共同確認文物真偽。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南博確定不收藏, 我們有權將其收回」。
報導引述相關法律界人士對此表示,此案涉及多個複雜法律問題:國有博物館對捐贈文物的管理權限、文物鑑定的程序正義、捐贈人與受贈機構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以及文物「劃撥、調劑」的合法流程。一位文物法律專家表示,根據「博物館條例」和「文物保護法」,博物館接受捐贈後,應當尊重捐贈人的意願,對藏品妥善保管,如果確需處置藏品,應當遵循嚴格程序,並優先考慮讓原捐贈人收回。
「如果南博認為龐後家人捐贈的古代繪畫有偽作,應第一時間通知龐家後人,而不是擅自處理」,北京高思律師事務所律師尹志軍也說,「若南博認為是偽作,確定不收藏,應當返還給龐家後人」。有律師建議,博物館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和所屬紀檢監察機關應介入調查畫作流失經過。
2025/12/19 14:31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33/9213713?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