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重磅快評】國安修法草案 更加印證紅綠本一家

為因應境外敵對勢力滲透,行政院會昨天拍板4項國安修法。記者黃婉婷/攝影

為因應境外敵對勢力滲透,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四項國安修法草案,法務部則說明有五大重點。事實上重點就只有一個:假國安之名、限縮全體人民的言論自由;對照民進黨政府連續執政十餘年來的所做所為,就更凸顯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所言「內政部不會整天當網路警察一直巡邏」,是何等的可笑與諷刺。

此次修法,緣於賴清德總統今年初主持國安高層會議,提及台灣當前面對的國安及統戰威脅,提出「賴十七條」因應策略;行政院會因而通過《國家安全法》、《陸海空軍刑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四項修法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

其中《國家安全法》修法草案第四條明定,任何人不得以文字、圖畫、聲音、言語、影像、電磁紀錄或他法,公開鼓吹、倡議或支持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對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中華民國主權,違者最高可處一百萬元罰鍰。

另外,修法特別著重網路資訊的散步傳遞,第四條之一規範,網際網路內容若有公開散布錯誤、虛假訊息或公開為對岸從事具有任何政治宣傳,而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財政、經濟安定之虞,應對該內容限制覽、移除或對使用者帳號採取限制或終止服務之措施,否則可對網路服務提供者處最高百萬罰鍰。

政院版修法草案說明落落長,簡單來說就是,不得主張武統,否則可罰你一百萬;不得「說對岸好話」,就算說了,政府也隨時可以透過網路服務提供者屏蔽或斷網斷訊。

林明昕說,「我們有顧及到這是言論自由的問題,所以沒有刑責,那在網路上的言論,我們主要來講是希望能夠避免再一直傳播出去。」言下之意是,單純施以行政重罰、未加諸刑責,就沒有干涉言論自由問題,如此說法,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要知道,以上處罰雖未涉及刑罰,卻是由相關部會認定要不要罰,要安個處罰的理由何其容易。更顯然,賴政府根本就不顧及「寒蟬效應」對國家、社會、人民造成的傷害,視民主先輩鄭南榕主張的「百分百言論自由」如無物,更忘了民進黨政府的「球員兼裁判」以及「雙標」執法,對民主政治造成的惡害!

早在蔡英文政府時期,警調即已成立專責查處假訊息的單位,並且不斷擴充人力,不少人僅因評論公共政策或時事就被法辦。執法機關早已搖身一變成為幫政府打擊異己的幫凶,動輒以查辦「假訊息」之名,對批評或質疑政府者上門查水表。

另一方面,政府千篇一律宣稱對岸天天對台認知戰、連結網路假訊息,卻屢屢爆出親綠網路寫手被抓包自導自演假訊息、在網路帶風向之類的事件,卻罕聞遭查辦。

如今,面對理當容許更高言論思辨空間的統獨政治議題,賴政府假國安之名,為自己配發一柄可動輒重罰人民、斷網路的利劍,「封口」人民的行徑又與對岸何異?也難怪網友會發出大哉問:要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的不正是主張台獨者?最常喊中共要武統的不正是綠營支持者?就連賴清德總統都說對岸將在二○二七犯台。請問賴政府,該不該罰百萬?

2025/12/19 09:24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213101?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