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觀光署公布最新旅行業營運狀況 提醒旺季旅遊注意事項

寒假與春節旅遊旺季將屆,許多家庭已著手安排國內外親子旅遊行程,交通部觀光署為保障旅遊消費者權益及維護旅行產業健全發展,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43條規定公告2025年1月1日至12月17日期間之旅行業營運狀況,相關廢止旅行業執照、經票據交換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或自行申請停業之旅行業相關名單,可於觀光署官網查詢;依法已停業、解散之旅行業不得營業,如旅客發現仍有營業情形,可檢附事證向觀光署檢舉。

觀光署特別提醒消費者,參加旅行社舉辦之旅遊活動、購買國際機票或郵輪商品出遊,應多注意,包括,參團旅遊應選擇領有旅行業執照之合法旅行社並簽訂旅遊契約較有保障,千萬不要誤信沒有合法旅行社的網路或Line揪團;合法旅行社、旅行社從業人員、合格領隊及導遊人員名單,可至觀光署行政資訊網消保事項專區查詢。另每季旅行團「參考售價」可至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簡稱品保協會)網站查詢。如選購低於參考售價之產品,宜多比較內容,確認團費包含/不包含之項目及是否有「自費行程」、解約之退費標準(例如:包機或促銷行程、廉價航空之票務資訊及退費規定等)。

觀光署說,購買團體或個別旅遊商品時務必與旅行社簽訂相關旅遊定型化契約,簽約前請詳閱契約條款及行程內容,確認商品內容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匯款繳費應確認帳戶為旅行社所有,繳費時應索取代收轉付收據並妥善保存;簽約後建議參加旅行社行前說明會並閱讀行前須知。另旅客得視需求加保旅遊平安險及旅遊不便險。

此外,郵輪旅遊日益盛行,觀光署考量郵輪國外旅遊與一般國外旅遊之屬性、操作方式不盡相同,且涉及國際郵輪規範,建議消費者於購買郵輪旅遊商品前,務必先請旅行社提供完整資訊,如郵輪航程之變更、取消、延誤、解約之退費、設施設備與其相關費用等資訊,瞭解後再決定是否購買,亦請將郵輪航程相關之廣告、文宣、航程表或說明會之說明內容等資料保存,以作為萬一發生糾紛時,其責任歸屬釐清及求償對象之證明,保障自身權益。

觀光署提醒,選購國外旅遊產品或出國前,建議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及中華民國大陸委員會網站查詢相關旅遊警示,隨時注意旅遊目的地旅遊安全資訊。出發前請至領事事務局網站「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或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網頁登錄個人資訊,以利駐外館處即時協助聯繫。另於出國前請檢查護照效期是否6個月以上。

2025/12/18 10:40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1/9210778?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