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翁曉玲針對不副署財劃法,要求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列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18日原定邀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列席,對於財劃法不副署進行專題報告,遭總統府婉拒。潘孟安親自於臉書說明,「總統府秘書長不赴立院進行專案報告」並非單一政黨之主張,而是立足於憲法規範、長期穩定且不分黨派的制度實踐。
潘孟安表示,有關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要求赴立院列席報告,為維護我國憲政體制之健全發展,他想清楚向國人說明,為什麼他無法出席今天的委員會。
潘孟安指出,依照我國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及憲政慣例,總統府秘書長僅於立法院審查總統府預算案及主管法案時,才會列席備詢。此項慣例無論政黨輪替與否,歷任政府均一致遵循,目的是在保障行政與立法體系間的相互尊重。
潘孟安提到,過去前總統蔡英文執政時期,立法院五次函請總統府秘書長進行專案報告、前總統馬英九期間四次、前總統陳水扁時期15次,當時政府均基於憲法規定與對責任政治之認知予以婉拒。
潘孟安強調,這證明了「總統府秘書長不赴立院進行專案報告」並非單一政黨之主張,而是立足於憲法規範、長期穩定且不分黨派的制度實踐。
潘孟安也說,賴清德總統身為憲法之守護者,其首要職責即在於捍衛憲法與憲政秩序。總統府作為輔助總統行使憲政職權的幕僚機關,必須嚴守憲法規範之界線,確保機關職權行使不致逾越憲政分際,方能維持民主政治之穩定與永續。
2025/12/18 13:14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211296?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