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高虹安涉貪逆轉!四叉貓大喊崩潰 質疑「大水庫理論」成脫身關鍵

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一審依貪污罪判刑7年4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16日宣判,撤銷貪污罪,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針對判決網路紅人四叉貓直呼崩潰,質疑使用「大水庫理論」幫助理費除罪化,引發討論。

一審法院判決指出,高虹安自民國109年2月1日起至111年12月25日止,擔任立法委員,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犯罪所得新台幣11萬6514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決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高虹安及檢方均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高等法院16日宣判,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高虹安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撤銷。可上訴。

判決逆轉,四叉貓在臉書崩潰解讀高等法院新聞稿列出三點。第一,高院判決指出,高虹安跟助理談好月薪7萬,但卻跟立法院申報8萬元,這部分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有期徒刑六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第二,雖然助理多領到薪水後有回捐給高虹安當公積金,但助理費用途本就是拿來補貼立委的財力不足,所以不算貪汙。第三,助理們總共回捐給高虹安46萬元,但扣掉助理加班費以及一些公用花費,只剩下11萬元是被高虹安拿去私用,然後高虹安私聘助理就花了16萬元,超過從公積金拿去私用的11萬元,算起來高虹安還倒貼5萬元,所以無罪。四叉貓直呼:「我應該沒有理解錯誤吧?沒有吧?用大水庫理論幫助理費除罪化好棒棒喔!」

「大水庫理論」源自前總統馬英九特別費案,意指鈔票的流通性與不記名特性,使得特定款項(如特別費)的支出難以追溯到具體單張鈔票,將特定用途的資金視為一個混合體「大水庫」,只要總額與來源匹配且有收入,支出就難以細分來源。大水庫理論常被用在探討政治人物金流。

2025/12/17 05:15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66622&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