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判高虹安無罪…郭豫珍曾經手「扁燦案」陳水扁曾酸「太巧合」:怎又是她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高等法院16日二審宣判出現戲劇性逆轉,原一審貪污重罪被撤銷,改判偽造文書6月。承審法官郭豫珍隨即成為焦點,因她過去曾審理前北市議員童仲彥類似案件,當時以「助理費非薪資」駁回再審致童入獄。此次高案涉案金額雖較高,卻認定非貪污,兩案標準迥異引發熱議。此外,郭豫珍曾手握陳水扁、鄭文燦等重量級案件,其判決尺度再度引發各界對司法標準一致性的關注。

高虹安被控在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與幕僚共謀詐領助理酬金及加班費。台北地檢署起訴金額約46萬元,一審台北地院認定不法所得為12萬3128元,依《貪污治罪條例》重判7年4個月。然而,高等法院二審昨(16)日宣判大逆轉,撤銷貪污罪判決,改依《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輕判高虹安6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然而,此判決結果與過去類似案件形成強烈對比。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因詐領助理費案,不法所得僅5萬1842元,金額遠低於高虹安案被指控的數額,卻在二審被判處3年10月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最終入獄服刑。

「郭豫珍」之名也因此案再度躍上版面。郭豫珍為法訓所28期結業,擁有中央警察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因喜愛穿旗袍上班而被媒體稱為「旗袍法官」,也因其畫作多次參展而被稱為「畫家法官」。她在高院資歷深厚,經手過多起高度政治敏感案件,包括早年曾任陳水扁貪污案的代理審判長,以及去年在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中,將其交保裁定撤銷發回,間接促成鄭文燦被收押。

前總統陳水扁過去就曾公開點名:「天底下就是有這麼巧合的事。扁案與燦案的檢方抗告案,高院發回更裁都是同一個法官郭豫珍。」如今高虹安案再掀波瀾,隨著檢方是否上訴仍未定數,這位「旗袍法官」的自由心證與判決尺度,已成為法界與政壇熱烈討論的話題。

2025/12/17 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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