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日前再度聯手惡修《財政收支劃分法》,近日行政院提覆議案遭立法院否決,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5)日下午舉行「捍衛憲政秩序」記者會指出,今天召開記者會,要向國人報告行政院的重要決定:針對立法院今年11月14日三讀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案,本人身為行政院院長,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第37條,決定「不予副署」本次修法。
卓榮泰指出,立法院再修正的《財劃法》,有明顯違憲之處。首先,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侵害行政權。第二,修法過程違反公開透明與討論原則,破壞民主程序。第三,若一但施行,將對國家發展造成無可回復的重大危害。卓榮泰並指出,行政院為憲政機關,有義務履行對中華民國憲法的忠誠。依照憲政體制,行政、立法兩院的憲政爭議,理應由憲法法庭做最終判決。但立法院修訂《憲法訴訟法》不合理拉高憲法法庭議決門檻,更多次杯葛大法官人選,導致憲法法庭無法運作,失去弭平憲政爭議的能力。卓榮泰表示,今天是總統依法公布財劃法修正案的最後期限,身為行政院院長,必須以「不副署」的方式,捍衛民主憲政及國家發展。「為了堅守三大民主憲政責任,本人無法副署這項法案。」
卓榮泰說明不副署理由,第一,行政院有責任捍衛「憲法權力分立原則」。憲法規範,由行政院提出預算、立法院議決預算,各司其職,也才能確保政治責任的歸屬。
卓榮泰指出,立法院的修法明顯違反《憲法》第59條、第70條的規範,不僅使得115年度就須增加舉債2646億,大幅增加政府支出,恐排擠重大施政項目,更侵害行政院施政決策及提出預算的權力,違反憲法權力分立的原則。卓榮泰並指出,本屆立法院在野黨團,近一年半以來,不斷意圖擴張權力。從一開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擴權,已經遭到憲法法庭宣告違憲。但是「禁伐補償條例」、《憲法訴訟法》、114年度總預算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軍人待遇條例」以及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的再修正案,每一項都一再涉及違憲疑慮。雖然屢次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卻又被迫失能,無法判決違憲,造成今天憲政僵局。他說,這已經等同立法院既能制定預算又能議決預算,失去民主制衡。若行政院沒有堅定捍衛行政權,立法院等同是球員兼裁判。行政院有責任捍衛「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不能接受立法院隨意擴張權力。卓榮泰接著指出,第二,行政院有責任堅守「國民主權、民主原則、依法行政」。今年11月14日,立法院再修正的《財劃法》沒有經過委員會逐條審查,就逕付二讀,在黨團協商都沒有共識的情況下強行表決,完全不符合民主原則,實際侵害國民主權。此外,115年度總預算已經由行政院制定完備,8月就送入立法院審查,卻在程序中要求立刻適用再修正的《財劃法》。在歲入無法增加情形下,須全數舉債支應,舉債額度將達5600億,占總預算歲出總額之比率達17.1%,違反《公共債務法》第5條第7項所定15%上限,等同要求行政院違法編列預算。卓榮泰強調,國家的主人是國民,違反民主程序、要求行政院違法、破壞民主體制,已經悖離國民主權的精神。行政院有責任堅守「國民主權、民主原則、依法行政」,無法同意這樣的修法。卓榮泰並指出,第三,行政院有責任確保「國家發展及財政穩健」。行政院多次說明,立法院《財劃法》再修版本的不合理之處,若不是違法舉債,就會排擠既定的施政工作,造成國家損害的政治責任,將無以歸咎。卓榮泰表示,國防外交、AI新十大建設、治水、社福、撥補勞健保經費等,若被迫刪減,國家發展停滯,立法院能負責嗎?中央財政被削減,將由地方政府單獨承擔災害應變工作,影響救災效率,立法院有能力負責嗎?修法後各縣市財源分配不公,將造成城鄉差距擴大,富者越富,窮者卻沒有變富,已經違反《憲法》第147條意旨,這種劫貧濟富、違背公義的事情,行政院也絕不容許發生。卓榮泰並表示,行政院要扛起國家發展的責任,這樣的《財劃法》施行後,將使公共利益遭受無法回復的重大損害,行政院有責任確保「國家發展及財政穩健」,無法副署施行這樣的財劃法。卓榮泰強調,立法院違憲擴權、爭議的法案不斷發生,他多次拜會立法院韓國瑜院長、立法院各個黨團,總統也2次邀集相關院長國政會商,希望促進朝野和諧、社會團結,尋求長治久安之道,「遺憾的是,韓國瑜院長無視憲法,今天公然拒絕總統的邀請,再一次關閉了討論的大門,關閉了合作往前走的道路」。卓榮泰說,這個會期總質詢結束那天,他也再次強調,「共同的合作,才是國人對我們最大的要求。我願意,也期待,我們都能一起以國家為念,以每一位國人為念」。令人遺憾也痛心的是,《財劃法》的覆議案,立法院不安排行政院去說明,拒絕溝通,直接否決再次討論的機會;而行政院所提出的財劃法修正版本,也完全無法排入審查。自此,行政院已經窮盡憲政救濟的各項可能,只剩下不副署這一途徑。卓榮泰指出,基於憲法權力制衡的設計,若立法院對行政院不副署的決定有意見,可以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規定,這是憲法賦予立法院的權力,可以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投票來制衡,「因此,不副署的行為,並非行政權獨大,也絕非獨裁」。卓榮泰強調,中華民國《憲法》既然賦予行政院院長「副署」權,面對違憲違法的法律,以「不副署」來停止惡法對國家的傷害,是他身為行政院院長的必須採取的方式,這是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的責任。秉持「忠於國家,忠於憲法」的至高信念與絕對忠誠,今天鄭重向國人報告,稍早我已經在總統令稿上加註意見,「不予副署」財劃法修正案。
2025/12/15 17:56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65955&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