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提案修法,擬增設一名政務副審計長,遭質疑恐嚴重影響審計部獨立與公正性;圖為監察院外觀。記者蘇健忠/攝影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明日排審「審計部組織法」修正草案,監察院此次修法主軸為增加審計部人力,副審計長將從二人增加到三人,其中一人比照簡任14職等,即政務職。根據立法院法制局建議,政務副審計長應曾任或現任副審計長,並由審計長提請總統任命;銓敘部報告指,設與不設則尊重立法院決議。
據監院提案,審計部置副審計長2人至3人,輔助審計長處理部務;其中1人職務比照簡任第14職等,其餘職務列簡任第14職等。相較於現行「審計部置副審計長1人或2人,其職位列第14職等」,監院盼修法增置政務副審計長。
不過,根據立法院法制局報告建議,應參照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組織法及考試院所屬考選部組織法、銓敘部組織法的立法體例,副首長職務分別稱以「政務」、「常務」,建議修正為:「審計部置政務副審計長1人,職務比照簡任第14職等;常務副審計長1人或2人,職務列簡任第14職等。」
立法院法制局報告指出,因審計部地位超然獨立,為維持其獨立性,政務副審計長宜由經立法院同意的審計長逕行提請總統任命,故應增訂:「政務副審計長應曾任或現任副審計長,並由審計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另外,根據銓敘部報告,憲法規定設審計部,置審計長,由總統提名經大院行使同意權。至於是否增置政務副審計長,尊重立法院決議。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說,審計部負責監督政府預算執行、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考核財務效能,扮演洞察與前瞻角色,本應獨立於黨派與政治之外,才能維繫審計部獨立運作的空間,以及基層審計人員的尊嚴。審計部職掌業務日趨繁重,她支持審計部增加審計人力,甚至是常務副審計長,但是反對增設政務副審計長。
2025/12/09 16:27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192128?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