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持空氣槍、開山刀搶劫千萬現金 2男均判刑8年4月

台中市劉姓與楊姓男子7月得知被害人剛收鉅額款項,2人分持空氣槍、開山刀抵住被害人頭部、脖子,搶走新台幣1061萬元現金。台中地院依攜帶凶器強盜罪,分別判2人8年4月徒刑。

依據判決指出,劉男與楊男今年7月接獲暱稱「MU云端-馬云」通知,2人開車到西屯區一處社區守候,等待剛向人收取款項的被害人出現,分持空氣槍、開山刀抵住被害人的頭部、脖子,搶走放有1061萬元現金的手提袋及背包後逃逸。

警方獲報追查將2人拘提到案,從劉男身上查扣現金10萬2000元;楊男身上則查扣到現金3萬3200元。

不過,2人在警詢與法院審理時,對贓款分配說詞不同,2人都說將款項交付給「MU云端-馬云」,但所說的金額數不一樣,無法證實的確有將贓款交給「MU云端-馬云」,法官認定2人犯罪所得各獲得530萬5000元。

法官認為,2人不思以合法途徑賺取錢財,為私吞被害人持有的不明款項,持空氣槍及開山刀犯案,對社會治安造成重大危害,考量已坦承犯行,依犯攜帶凶器強盜罪,分別判處8年4月徒刑。可上訴。

2025/12/09 15:5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191982?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