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控妻「山藥放爛爬牆、罵母:短腿豬」求離婚吞敗…法官:僅屬個人習慣

桃園一對夫妻結婚10年,但生活上的種種大小摩擦及瑣事,讓夫妻倆感情不僅不如從前,更成了怨偶。人夫指控,妻子不願分擔家庭開銷,對外還說大話稱是她在養家,甚至嫌棄他收入少,且有非常嚴重的囤物癖,衛生習慣極度不佳,山藥還因此放到爛、根部爬牆,另對子女照顧不周,甚至會在孩子前辱罵婆婆,一切種種讓他終於受不了,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審酌後,判人夫敗訴,原因也曝光。

判決書顯示,該對夫妻在2015年結婚後共同購買一幢房屋,並育有一雙兒女。雖然妻子的年收入較高,但2人仍約定共同分擔房貸及相關家庭費用,結果人妻在懷第2胎後,開始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房貸及其他家庭生活費用,並舉自己原生家庭及友人家庭為例,指摘丈夫身為男人,本應負擔包括房貸在內之所有家庭生活開銷,還多次抱怨對方收入太低;後來,妻子僅繳納社區每月的管理費,孩子的安親班費用、奶粉及尿布費用,對外卻向友人及娘家宣稱都是自己在養家。

人夫稱,但包括水、電、瓦斯、大型家電添購、房屋修繕費用、全家每日三餐費用及保母費(即孝親費)等,均由自己支付。之後,自己體諒妻子產後辛勞及自己母親腿部手術需休養,故向公司申請育嬰假半年;申請前,妻子承諾支付房貸及生活開銷,更向其娘家親友誇言,「本來就賺得比較多、出去賺錢較合理」,但自放育嬰假第1個月,她就找各種理由不願支付上述費用,僅支付第1個月房貸還逾期,之後更以婆婆需搬離才願支付為由,讓沉重家庭開銷落在無收入的自己身上。

人夫還稱,妻子衛生習慣不佳,且有非常嚴重囤物癖,在家裡各處時常會看到對方將雜物隨意擺放,食物放至過期仍照吃不誤,甚至拿給子女吃,冷凍庫也塞滿已開封但未食用完食品,大多已超過2、3年以上,均已腐臭不堪,他有時會看不下去清理,但妻子發現後,就會發怒質問為何將東西丟棄?再者,妻子的衣物繁多,除不將衣物摺好外,還將衣物隨意丟棄在潮濕的臥室靠窗角落,隨著衣物愈堆越多,底層衣物開始受潮而孳生黴菌,導致異味及蚊蟲蟑螂孳生,讓他對此感到強烈無奈及無力感。

此外,妻子常做事只做一半,後續都是人夫及其媽媽收拾爛攤子,例如洗衣服洗到一半便放置在浴室遲未處理、廚房擺放未清洗的奶瓶、後陽台擺放腐爛水果、任由山藥生根沿牆壁攀爬至天花板、車上擺放一堆雜物及酒瓶、停車位上擺放腐爛的文旦數個月等。今年7月的某周末,妻子自行開車帶子女出遊過夜,車上卻留下未食用完食物,引來成群螞蟻於車上爬行,但妻子完全無視、不處理,甚至不顧螞蟻的叮咬,可能造成子女皮膚過敏等問題,依舊以該車載送子女回家。

在育兒方面,人夫透露,自從自己請育嬰假期間,雙方開始在房貸、生活開銷產生認知差異,妻子情緒變得非常不穩定,不僅經常辱罵自己,還時常以體罰方式教養未成年子女,例如子女半夜因皮膚癢抓撓,導致睡眠被影響,就以體罰方式試圖讓子女停下動作。最讓人夫難以忍受的是,妻子會在孩子面前罵自己媽媽,包括「廢物、流浪漢」、「短腿的豬」,孩子事後則會安慰阿嬤,「我沒有認為妳是豬」,由於身處在長期對立的家庭,讓年幼的孩童已開始出現憂鬱傾向。

人夫因為覺得婚姻難再維持,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對此,人妻則稱,2人從認識、交往到結婚,互動模式向來如此,雙方也習慣用較戲謔的言語溝通,且夫妻間因日常等瑣事鬥嘴,在所難免。至於丈夫指控自己不分擔家庭生活費、衛生習慣不佳、未盡子女保護教養義務、對婆婆言語霸凌等,都和事實不符,縱然因溝通不良而發生誤會,也僅屬偶發日常生活事件。

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人夫所舉事證並不足以認定已有不堪妻子虐待之情,應僅為個人習慣不同,雙方日常就照料子女及家務分擔標準不同、意見不合、溝通不良等進而引發爭執或情緒性的發言。再者,以客觀標準觀之,兩造婚姻並非已產生重大破綻達於無法回復之望,若能放下主觀成見,重新檢視生活狀況、直言對於共營婚姻之要求與期盼,採取溫和不指責之溝通方式,日後仍有重新回復感情之望,並無民法第1052條第2項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故駁回人夫離婚之訴。

2025/12/08 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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