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宏福苑大火,港府同時防範有新勢力乘機煽動亂港。香港官方通報,首次引用國安法第88條拘捕一名七旬香港男子協助調查。圖為2日民眾聚集在大樓邊臨時紀念處旁的花圈悼念區,向遇難者致哀。(路透)
香港宏福苑大火,港府除了忙救災之外,也防範有新勢力乘機煽動亂港。香港官方通報,首次引用國安法第88條拘捕一名七旬香港男子協助調查。據悉,被捕男子為前民陣副召集人王岸然。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稱,88條屬於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監禁七年。
據了解,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8條「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罪,條例主要禁止兩類行為:一是意圖或罔顧是否會危害調查而作出的披露,即涉案人士的情況;二是禁止在沒有合理辯解下,捏改、隱藏、銷毀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有關調查的資料。
綜合港媒星島日報、香港01、明報等報導,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6日表示,香港警方於2日邀請一名71歲香港男子到旺角警署就一宗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協助調查,至翌日他在社交平台公開相關內容,但警方早前已鄭重提醒會面內容需要保密,認為他的相關行為屬非法披露,已達致向其他人通風報信的效果。
李桂華稱,上述男子也在大埔火災後,於社交平台發放大量資料和影片,煽動市民仇恨港府和中共中央政府。
李桂華指出,88條屬於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監禁七年;又稱,88條安排對隱秘罪行的調查非常有用,在香港法例、其他條例亦有,並非「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獨有。他說不覺得今次情況獨特。
被捕男子為前民陣副召集人兼時事評論人王岸然(本名黃覺岸)。過去曾在蘋果日報任職多年,多次參與包括「佔中」和反高鐵等示威活動。他日前接受國安處調查會面後,隨即在個人YouTube上載近一小時的片段,披露會面流程及提問內容等。
李桂華說,先前曾到大埔宏福苑火災現場視察,認爲情況愈來愈似「黑暴」狀態,部分人變本加厲,有人到場製造矛盾,利用災民或支援人士作掩飾,到場派傳單、貼標語,而內容與災情無關,只是想煽動仇恨。有見及此,國安處展開調查並執法,包括拘捕及約見調查。他希望相關行為要收斂,現在主要是支援災民、調查成因、堵塞漏洞,所以國安處不會容許仇恨阻礙政府的工作方向。
2025/12/07 09:54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9187138?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