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借鏡美澳經驗 學者建議以COCO模式補強情監偵能量

國防院學者今天指出,台海安全情勢日益嚴峻,海空軍或海巡都面臨更大壓力,應借鏡美國、澳洲等國,透過承包商自有自營(COCO模式)由民間單位提供情監偵服務、政府獲取成果模式,更具成本效益彈性。

國防安全研究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政策分析員賴達文,日前以「軍民合作:以民間自有自營模式強化國防韌性為題,在「國防安全雙週報」中發表專文。

賴達文指出,過往國防科技或任務主要都由專責國防部或相關單位負責,但隨民間技術、資源及訓練普及,已有不少民間企業具有足夠甚至更好的能力,可協助或代替執行國家安全的相關事務。

賴達文進一步說明,承包商自有自營(Contractor-Owned,Contractor-Operated,簡稱COCO模式)屬商業服務模式,由民間承包政府所需的特定服務,政府單位僅需獲取服務成果,而承包商則依合約內容執行任務。

賴達文指出,國外使用COCO模式已有一段時間,主要執行平時的情監偵任務、訓練、後送、後勤維保等任務,這些事務由民間承包後,政府單位僅需得到相應的服務即可,其餘人員訓練、載具維保、責任承擔等,都由承包公司負責,不僅能降低政府單位預算支出,甚至為因應市場競爭,在設備選用上會保持較好的軟硬體。

他提到,在今年台北國防展上,國內民間航空公司便展示將商用小型飛機,專業改裝後使機身具備模組化能力,並搭載合成孔徑雷達及EO/IR光電設備,形成擁有情監偵(ISR)能力的空中監控平台,已具民間執行ISR任務能力。

賴達文表示,隨台海安全情勢日益嚴峻,不論海軍、空軍或海巡單位,都面臨比過往更大的挑戰及壓力,因此須思考如何在混合威脅下,獲得更具彈性、韌性及有效的應對方法。

賴達文舉例,美國、澳洲、英國內政部、歐盟邊境與海岸警衛隊均將COCO模式應用於執法領域,尤以美國發展得更早,最早可追溯至2000年、2001年執行緝毒及反恐情監偵任務。

賴達文認為,台灣目前對於周邊海域的掌控多以陸基雷達及船艦雷達為主,雷達雖能掌握海域船隻動向,但當需要進行辨識時,則需要靠近或依天候釋放無人機進行識別,雖然無人機能夠執行部分小範圍偵蒐,但由於其載重限制,無法搭載偵蒐範圍更大的設備,因此不論海軍或海巡署均缺乏有效大範圍的高空偵察手段。

賴達文指出,從執法到軍事,情監偵到假想敵訓練,都顯示現行民間的技術及量能早已能為國防及國安提供協助。由於台灣資源有限,僅依靠政府單位執行各種救災、國防、執法任務,在面對加劇的天災及中國不斷的侵擾威脅,早已面臨相當大的挑戰及壓力,且財政預算資源有限及採購流程繁瑣,都難以即時獲取最好的軟硬體。

賴達文建議,軍方可以購買服務為主,降低維護及人員成本,同時廠商為能持續獲得合約,必須持續更新技術,對國軍而言也能將技術落差、操作失誤及責任承擔風險轉嫁承包商,相較於自行採購及維保,此模式更具成本效益與彈性。

有關COCO模式的應用,中央社記者曾赴台東採訪民間單位「安捷航空」,安捷為培、代訓機師的航空學校,亦有醫療後送任務。除既有業務,也向義大利商Tecnam採購P2012機型,在機腹掛載FLIR生產、科力航太代理Star Safire 380-HDC光學及紅外線(EO/IR)熱顯像儀,以及IMSAR NSP7合成孔徑雷達,打造空中偵察機蒼鷹號(Goshawk),進行海洋情監偵任務,於台東東北方約104公里處偵獲054A共艦,並於今年國防展上展現成果。

2025/12/07 12:14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0930/9187445?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