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台灣鯛藥檢烏龍究責結果出爐 4人記過 衛生局長「過關」僅口頭告誡

高市衛生局出包,台灣鯛魚排檢出禁藥竟是烏龍一場,衛生局長黃志中今天自請處分,稍早懲處出爐,副局長以下包刮科長、股長共4人記過,至於局長黃志中,市長陳其邁僅口頭告誡,並要求全面檢討錯誤,不准再犯,懲處最高層級只到副局長。

高市府發言人項賓和今天轉述,衛生局長黃志中因督導不周已自請處分,市長對局長提出嚴厲告誡,並要求局長應全面檢討錯誤,將流程改善完畢,不准再犯。

另業務相關違失人員包括副局長潘炤穎、主任秘書廖哲宏、檢驗科長林學慶及陳姓股長分別予以記過1次至2次不等處分;已離職陳姓臨時人員及簡姓研究助理,分別予以記過二次至記一大過不等行政懲處。

衛生局表示,針對相關人員行政責任,今天上午即依違失人員身分屬性分別召開公務人員考績會、職工考核委員會追究其行政責任,涉案陳姓臨時人員亦到會說明。

衛生局說明,除局長已向市長自請處分,另經會議決議以潘副局長、廖主任秘書、檢驗科林科長及陳股長等4人,因督導不周致生不良後果,依「高雄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規定,分別記過一次至二次不等;離職之陳姓臨時人員及簡姓研究助理因執行業務嚴重疏忽,貽誤公務,情節嚴重,依「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勞工工作規則規定」,分別予以記過二次至記一大過不等之行政懲處。

高市府今天再次向口湖漁類生產合作社、全聯與受影響消費者致歉,衛生局已派員當面向業者致歉及做後續處理,應負責任絕不迴避,衛生局將記取教訓,加強落實檢驗標準管控及資訊透明,防止類似情事再發生。

2025/12/05 16:41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184713?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