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勞動基準法》(勞退舊制)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之規定,勞動部提醒雇主,如果有僱用適用勞退舊制勞工,應於2025年底前檢視2026年度預估成就退休條件勞工所需之退休金,如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金額不足支應,應於2026年3月底前一次補足差額。
勞動部說明,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僱用適用勞退舊制勞工的事業單位,應於2025年底前,完成以下三個重要步驟:
一、盤點對象:確認哪些適用勞退舊制之勞工,將於2026年度符合下列自請退休或強制退休條件:
(一)符合自請退休條件之一(勞動基準法第53條):同一事業單位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工作25年以上,或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
(二)符合強制退休條件(勞動基準法第54條):年滿65歲。
二、估算金額並檢視專戶餘額:估算符合退休條件的舊制勞工,在2026年退休所需的退休金金額,並檢視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是否足以支應。
三、依法補足:如果經檢視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不足支應,應於2026年3月底前,一次提撥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差額,以確保符合退休條件的舊制勞工,都能依法領取退休金。
勞動部表示,為協助雇主估算所需提撥的舊制準備金,已建置試算軟體,雇主可先行進行試算。
勞動部強調,足額提撥是雇主的法定義務,違反前開足額提撥規定者,依《勞動基準法》第78條第2項規定,處新台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80條之1規定,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
2025/12/05 15:47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9184567?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