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嚴防缺藥!藥事法大修⋯放寬專案輸入條件、中央統籌調度確保公平

衛福部食藥署表示,盼藉本次修法強化藥品供應韌性,藥品供應吃緊時,可由中央統一調配,且放寬所有藥品,如有緊急需求,均可專案輸入。本報資料照片。

受國際藥品供應鏈影響,國內缺藥頻傳,衛福部食藥署預估今年底前,將有47項藥品退出台灣,署長姜至剛上任後接受本報專訪表示,將修「藥事法」嚴防缺藥。行政院今天宣布完成「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議,將送立法院審查。食藥署表示,盼藉本次修法強化藥品供應韌性,藥品供應吃緊時,可由中央統一調配,且放寬所有藥品,如有緊急需求,均可專案輸入。

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林意筑表示,過去僅列入「必要藥品清單」項目,遇供應不足時,才可專案製造或輸入,行政院版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該法第27之3條,未來任何有許可證藥品,如遇缺藥,經評估有臨床使用必要性時,均可開放專案輸入或製造,且食藥署可針對短缺藥品,限制其供應「範圍、期間、數量、對象」等措施。

過去缺藥時,基層藥局常反映,藥商優先供應大醫院,部分民眾有需求卻在藥局撲空。林意筑說,本次修法可由食藥署在藥品供應不足之虞時,可與藥界、臨床醫學會討論評估,限制藥品供應對象,例如一定數量品項需供給社區藥局或醫療院所等,確保藥品供應合理且公平,限制措施維持時間長短,則需依個案而定。

行政院版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27之2條,要求必要藥品許可證藥商,須定期申報藥品製造、輸入及供應情形。林意筑說,該條文修正用意為,讓中央掌握供應情況,在藥品有供應不足之虞時,可及早採取因應措施,待法規通過後,將在與藥界研議,訂出定期申報頻率。

考量部分流行疾病疫情,如近期台大爆發的結核病感染,屬「重大但非緊急」公衛事件,林意筑表示,過去僅因應「緊急公衛需要」,藥品才可不經藥物許可證程序,申請專案製造輸入,如過去新冠疫情時的緊急使用授權(EUA),本次行政院版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48之2條,在緊急公衛需要外,加入「重大共為事件」,擴大緊急授權藥物對象。

林意筑說,部分公衛情勢,雖不緊急,但會造成重大影響,例如黃熱病、阿米巴痢疾、瘧疾、結核病等,修法後如有臨床需要,這些疾病治療所需藥品,也可專案製造輸入,因應可能需求。另,現行藥害救濟,僅針對具許可證藥品,配合本次藥事法修法,連帶修正藥害救濟法,前述緊急與重大公衛情勢專案輸入製造藥品,也納入藥害救濟對象。

2025/12/04 17:04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182373?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