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會法規會今續審台北市立殯儀館回饋地方自治條例修正案。記者楊正海/攝影
北市議會法規會今續審殯儀館回饋地方自治條例修正案,擬將回饋金分配範圍由原先二殯周邊1公里擴大至1.2公里,但議員對是否將「距離」直接寫入法條中,意見分歧,議員還發現回饋地方計畫中的評鑑小組,從未開過會,決定將條文暫擱,延至下周續審。
議會法規會上午已第3度討論殯儀館回饋地方自治條例,前2次的討論焦點,集中在殯葬處以交通衝擊為由,擬將回饋金分配範圍,由原先二殯周邊1公里擴大至1.2公里,但議員認為交通數據不足,延至今天再討論,並開始逐條文審議,但審至第3及第9條時卡關。
其中第3條條文,配合第一殯儀館拆除做酌修文字,將二殯館址所在的相關地區,擴大納入文山區興邦里、萬盛里2里及信義區黎順里、雙和里、惠安里3里。
議員林亮君、顏若芳等人認為,修正條文中僅列出納入的5里,沒有把距離從1公里擴大到2公里寫入條文中,但以北市汙水廠的回饋金為例,是以距離為基準,清楚明定回饋範圍,為何殯儀館不能明列距離?
議員詹為元則認為,相關回饋金條文各縣市不同,台中市的條文是以里來發放,新北市依距離,其實兩種都可以;秦慧珠說,每一種回饋金都有不同標準,不必直接寫進條文,只要列入說明欄即可。
另外,條文中的第九條,市政府對於管理委員會辦理之回饋地方計畫,得組成評鑑小組考核執行成效對經評定成效不彰之計畫,得要求管理委員會重新檢討或停止辦理,議員在討論時發現,條文規定是「得組成評鑑小組」非「應組成評鑑小組,以致評鑑小組從未開過會。
對此,有議員認為評鑑小組沒開會,等同有法律不執行,也少了監督機制,也有議員認為要把條文中的「得」改為「應」也有議員說既然沒開會,不如把該條文刪掉。終因意見分歧,該條文也暫擱,留至下周再審。
2025/12/03 13:56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9179310?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