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立委、地方議員屢捲入助理費涉貪爭議,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案「立法院組織法」與「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明定助理費一定數額由立委「統籌運用」且免檢據核銷。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將此案列入周五議程,將進入實質討論階段。
由於藍綠白均有政治人物因助理費捲入貪汙案,例如新竹市長高虹安捲入助理費貪汙案被停職中,立委林岱樺、顏寬恆、林宜瑾、陳歐珀也因類似案件遭起訴,進入司法審理階段;陳玉珍所提的「立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若完成三讀,高虹安等人都可望解套。
全國地方議會正副議長聯誼會今年兩度到立法院請命,指助理費制度是「歷史共業」,朝野民代已有上百人涉案,希望立法院長韓國瑜與朝野各黨團協助修法,解決地方助理費議題;韓國瑜也指示此案交由立法院法制局進行研究。
陳玉珍等人提出「立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將立委每人聘用公費助理8至14人改為聘用助理「若干人」,另外立法院撥款給公費助理費用,改為撥款給立委一定數額助,並且由立委「統籌運用」且免檢據核銷,統籌運用項目不限於助理費、健檢費、助理文康活動費等。
提案說明指出,近期司法實務認為「公費助理費」並非實質補助立委費用,為矯正司法實務錯誤法律見解,因此增訂助理費用由立法院撥給立委,由立委統籌運用。至於立委補助費如何運用以及運用是否妥當?僅對選民負政治責任,非屬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規範範圍。
另外,陳玉珍還提出「地方民代費用支給補助條例」修正草案,將縣市議員助理與「全國公務人員」脫鉤,主張助理費屬補助性質,由議員統籌運用,免檢據核銷,而運用妥當與否非屬貪汙治罪條例等規範範圍。
2025/12/02 13:27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176648?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