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誠美材(4960)違反重大訊息規定,獨董反對意見重訊公告卻說是保留意見,與事實不符,故處以新台幣3萬元違約金。
誠美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月28日重大訊息公告「獨立董事對審計委員會討論事項表示保留意見」,經查獨立董事為表示「反對意見」,故重大訊息內容與事實不符,核有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15條第1項第3款之情事,該公司於11月19日才更正重大訊息內容,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並函知誠美材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2025/12/02 19:25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51/9177597?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