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誰說首都不能蓋社宅?巴黎政府挨告仍堅持 最後勝訴了

國外不少社宅蓋在精華地段,上班、就學、就養都方便,主打社會階層融合,學者舉巴黎社宅勝訴為例,所有市民都有權利住都市。台北市都發局也參考國外經驗,社宅採混居為解方,加上社福設施進駐,提升當地居民生生活品質,也降低社宅負面觀感。

國立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副教授黃麗玲表示,隨著北市多處社宅近年陸續落成,開放空間、戶外空間等建築設計的規畫,有助於鄰里生活的提升與加分,居民對於蓋社宅的刻板印象也在轉變當中。政府要蓋社宅前,按照程序會從建築品質、公共空間、基地附近的規畫著手,並處理鄰里、周圍空間等課題。

她說,社宅預定地周邊的居民可以多看其他啟用的社宅現況,不要有「這裡是精華地段不能蓋社宅」等排除性、舊有看法。

黃麗玲指出,從整個社會融合、都市空間近用性的角度來看,地段貴的地方也應該要提供社宅,所有市民都有權利能夠住在都市,她舉例巴黎市政府要蓋社宅,巴黎第十六區市民提起訴訟反對社宅,市府仍然不撤回要蓋社宅的決定,最後市府勝訴。

都發局長簡瑟芳直言,北市在地居民對於社宅的負面觀感,近年已經降低許多,這與社宅進駐後的生活面直接影響有關。

簡瑟芳談及社宅與社區共融的作法,每處社宅有著非常多的社福設施,例如托嬰、長照機構、居民活動中心,甚至停車場都是對市民開放,這些能讓在地居民感受到,社宅進駐是對他們的生活有正向提升;再者,社宅青創計畫讓年輕人進來帶活動,小朋友、長者與社區民眾也能一同參與、交流。

「混居是一個解方。」簡瑟芳說,平價住宅等空間確實提供低收入戶、弱勢家庭,也因集中居住,大家會有些疑慮。

簡瑟芳指出,北市參考歐洲各國經驗,以所得標準決定入住資格的混居作法,因此現在以家庭年所得50%分位點以下來看,今年為180萬元,很多都是年輕家庭,他們與在北市租屋的家庭沒有太大差異,「不再是集中只有給弱勢居住,而是以混居方式讓居民知道社宅住戶跟自家鄰居是一樣的。」

她解釋,之所以是如此所得級距,是因為這些家庭在北市還是買不起房,因此社宅可住6年,讓他們先存第一桶金,未來才有辦法付房屋頭期款。

2025/11/29 15:15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9171219?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