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54年前遇到船難失蹤,人下落不明,妻子等不到他回家,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示意圖/Pixabay)
高雄人妻阿花(化名),因丈夫阿國(化名)在1971年11月29日於東沙島西南五十浬處,因沈船失蹤54年,至今下落不明,阿花等不到阿國回家,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地院窮盡調查方法,都無法查到生存或已死亡的跡證,堪認死亡聲請,與規定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民事裁定指出,高雄人妻阿花(化名),因丈夫阿國(化名)在1971年11月29日於東沙島西南五十浬處,因沈船失蹤已超過10年,至今下落不明,愛妻忍痛,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
阿花提出戶籍謄本、失蹤戶籍登記申請書、失蹤登記申請書、航運證明書為證。法院調閱失蹤協尋資料,及警方失蹤人口系統查詢,都查無失蹤報案紀錄,也無殯葬設施使用資料。
地院窮盡調查方法,仍查阿國還生存或已死亡的跡證,認他在1971年11月29日已失蹤,失蹤已滿10年,堪認死亡聲請,與規定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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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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