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專訪》圍堵閃兵!邱垂正:「中國身分台灣兵」仍須服役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國防部近日指出,同時擁有「中華民國國籍」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身分證」的及齡役男,仍須入伍當兵。關於「中國身分台灣兵」是否衍生國安問題?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接受本報專訪表示,這是為了避免有人轉換兩岸身分逃避兵役,有中國身分需在台灣服役的人非常少,國防部會妥善安全管理。

邱垂正指出,兩岸條例第9條之1第2項明文規定,國人若取得中國身分將喪失台灣戶籍,包括公民權、健保、擔任公教資格都會被取消,相關因戶籍所衍生的權利都會喪失,但是服兵役義務不會因此消失,仍須服完兵役,有繳稅的義務。在民刑事上,若有欠款要履行才能離開,相關法律責任不會喪失。

邱垂正舉例,這是類似「國籍法」的概念,如果沒有當完兵,依法是不能夠放棄中華民國國籍的。雖然兩岸條例不涉及國籍,但法律規定是喪失權利,仍要履行義務,這是避免有人利用兩岸身分的轉換逃避兵役,而且過去也有相關案例,才會即便有中國身分仍要服兵役。

邱垂正說明,外界關心是否會對國家不忠誠,近10年來擁有中國身分,而放棄台灣身分只有676人,有一半以上是中國來台的中配,之後又回去對岸的。有中國身分須在台灣服役的人是非常少,即便有的話,國防部都會妥善安全管理,維護國家安全。

另外,中配要擔任公職得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身分?邱垂正強調,中配要任公職不能有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必須放棄它國國籍。若有申領中國身分證件,當然也沒資格參選,因為兩岸條例21條規定,要參政須在台設籍滿10年。選上之後也要遵守「國籍法」相關規範,除放棄中國戶籍、護照外,若有中國身分證件,台灣身分都會被註銷。

2025/03/17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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