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宗教團體赴中揭露制度 劉世芳:鼓勵登錄赴陸動態系統、無法律要修正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為因應中國對台五大威脅,總統賴清德宣示17項因應作為,其中包括落實公職、宗教等公益團體赴中國交流的揭露制度。國民黨立委張智倫今(17)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關切相關揭露制度何時公布、如何執行?內政部長劉世芳答詢說,目前先初步清查輔導或其他服務辦法,按照現行制度走,並採取鼓勵登錄(赴陸動態登錄系統)的方式,「目前沒有任何法律需要修正」。

為防杜中國干預與統戰,賴清德日前指示政府機關應落實中央及地方各級公職人員赴中國交流的揭露制度,內政部也應建立宗教團體等公益組織赴中國交流之揭露制度,以防杜中國的干預與統戰。

張智倫質詢指出,賴總統的記者會後,宗教團體已經提出嚴重反彈,認為這樣是變相的鎖國,教育界也仍然鼓勵學子多多交流。他指出,劉世芳在今年1月17日宗教事務諮詢委員會的會議中表示,兩岸宗教交流要秉持對等尊嚴的原則,請問劉世芳對「對等原則」的定義是什麼?目前的交流是否如賴總統所說,受到中國的干預及統戰?

劉世芳答詢說,她的立場都沒有改變,對等尊嚴還要加上健康有序,目前內政部在處理兩岸宗教團體的交流時,如果是團體性的交流,當然要登記申請為原則。她舉例,上個月中國佛教會理事長圓寂,當時他們邀請很多中國長老到台灣參加圓寂法會,他們所申請的每一位,內政部都通過讓他們到台灣,所以只要是正信的宗教團體,不是邪教,在健康有序的原則下,內政部都會完全尊重。

劉世芳表示,但重要的是,台灣有些宗教團體到中國大陸時,在安全上仍然出了狀況,比如說台灣一貫道、統一教的幾個教友,目前仍然處於沒有自由、被關押的狀態,內政部所說的對等尊嚴和健康有序,是希望兩邊的宗教團體基於宗教交流原則,內政部都是開放的,且沒有任何限制。

張智倫追問,相關揭露制度大概什麼時候會公布?如何執行?劉世芳回應,兩岸要有對等、尊嚴,台灣對中國來台的宗教團體都採取開放態度,但台灣過去的團體卻常常轉了向,這是基於安全的理由。她說,目前初步先清查輔導或其他服務辦法,按照現行制度走,並採取鼓勵登錄的方式,讓內政部知道宗教團體到中國大陸去的情況,目前沒有任何法律需要修正。

2025/03/17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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