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彰化市大埔路標線型人行道已上路1個多月,就在正、反意見爭論不休之際,今(16)日有1名阿伯持噴漆在10處汽、機車共用的臨時停車區狂噴「機車道」3字,警方將他通知到案,阿伯氣說人行道害他騎機車不方便,才噴漆洩憤;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並詢問縣府是否提告毀損。
大埔路施作總長1050公尺、寬0.9到1.2公尺的標線型人行道,人行道噴上綠漆,汽、機車臨時停車區在人行道外,從2月14日起正式展開取締。彰化警分局經過1個多月來大執法,共開出數十件汽機車違規停車,全部開罰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經過警方1個多月來嚴正執法,汽、機車違規停車情形已少見,不過網路上仍對大埔路是否該興設標線型人行道爭論不休。
今天上午10點多,1名阿伯騎機車行經大埔路時,突然持噴漆隨手在汽、機車臨時停車區噴上白色的「機車道」3字,且一噴就是10處,引起用路人側目。有人拍照片PO網引發討論。有網友痛批,馬路是大眾的公共財,任何人可以亂噴字嗎?有毀損公物之嫌。還有網友罵稱,感謝彰化市的無腦政治人物,讓大埔路變成汽機車搶道,又畫著沒啥人在走的人行道,中間還創造汽車、機車停了就會越線讓人開紅單的停車區。
彰化警分局對此指出,他們已循線將阿伯通知到案,阿伯是對大埔路人行道的臨停區影響到他騎機車而不滿,因而在沿線噴漆洩憤;由於路權單位是縣府,將由縣府決定是否對阿伯提告毀損。
2025/03/1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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