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台中誠品480誤報竊盜 女童被帶走嚇哭竟是保全搞烏龍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七期誠品480昨(15)日發生烏龍竊盜案,保全將一名國小女童誤認為竊嫌報警,警方到場後將女童與其母親、姊姊帶回派出所釐清,導致女童在派出所嚇到大哭,事後確認保全報案有誤,家長怒向市長盧秀燕信箱投訴,警方今天也說明事情始末,強調將究責保全並加強員警教育訓練。

第六分局今天表示,該分局市政所15日13時許接獲「誠品生活480」百貨公司報案,指稱有物品遭竊,且犯嫌仍於現場徘徊,警方為求慎重,由3名員警員及實務訓練生2員到場了解,惟適逢假日,商場來往人潮眾多,員警為保障當事人權益及名譽,先將其請離商場,待釐清事實,確認係報案內容有誤後,依法進行後續偵辦。

經查,林姓保全當日下午接獲服務台通知,位於商場的拍貼機遭到破壞,經該樓層樓管提供涉嫌人照片,向警方報案後指稱魏女為竊嫌,員警到場即向雙方詢問事發經過,惟案發地點屬公眾得出入場所,且周遭尚有其他逛街民眾,考量當事人名譽,決定先請魏女等人隨同員警回距商場10公尺的派出所等候,並未使用逮捕等強制行為。

期間警方另派員陪同林姓保全前往拍貼機取證,經查該廠商僅因機器出現異常即認遭人破壞偷竊,林男未盡查證義務即向報案,並擅自留置魏女及其親屬,造成當事人身心受創,針對林男行為警方也主動依誣告、妨害自由及妨害名譽等罪嫌進行後續偵辦。

第六分局強調,警方辦案件皆以事實為依歸,而釐清事實過程本就需要時間,在確認魏女等人無嫌疑後,即請當事人離去,並返回偵辦報案人誣告、妨害名譽及妨害自由等刑事責任,員警處置尚無違反程序情事,惟請民眾返所過程中說明不足部分,日後將加強員警教育訓練,以避免類此案件再次發生。

2025/03/16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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