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臣宏/高雄報導〕高雄市小港區街頭出現離譜畫面,一輛機車行進間,後座婦人竟然將幼兒放在左腿上,網友說完全不顧小孩安全,真的是很扯,警方出手開罰了。
臉書社群「社會事新聞影音」流傳一段影片,畫面顯示一對男女共乘機車,昨天(10)日行經小港區山明路至宏偉街口,後座婦人把幼兒放在腿上,僅以左手抱住,而她的右手則放在前方騎士腰部。
原PO說,「完全不顧小孩安全,放中間就算了,直接放腿上真的是很扯。」
小港分局表示,該名駕駛行為已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另附載人員亦違反第31條第6項規定:「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500元罰鍰」。本分局將通知車主說明,依法掣單舉發。
小港分局呼籲,為了自身及他人的交通安全,民眾駕(行)車應遵守交通規則,警方將持續加強巡邏稽查,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亦請駕駛人共同配合,共創安全的交通環境。
2025/03/11 11:14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975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