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雲縣未分類好垃圾被禁入焚化廠日期縮短 但加強抽查違規鄉鎮垃圾車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為落實垃圾分類,降低焚化設備損壞,處理雲林垃圾的焚化廠端祭出退運,被退運3次即暫停入廠30天,因有太多鄉鎮違規,擔心引發縣內垃圾危機,雲林縣環保局與焚化廠協商,縮短為5天,但將加強違規鄉鎮垃圾車的抽查次數,再沒改善不排除每輛都檢查。

口湖鄉垃圾車被連續抽查到3次違規,垃圾裡可回收、不可燃廢棄物比例太高,除被退運也被暫停進廠,鄉公所上週臉書PO文「清潔隊員的悲歌」並附上隊員們在垃圾堆中一袋袋分類,呼籲鄉親做好垃圾分類,讓隊員不要在惡臭環境中工作,避免垃圾無處可去。

雲林縣環保局指出,根據焚化廠訂定的垃圾進廠處理管制規定,第1次違規退運,3個月內再違規該輛垃圾車暫停入廠7天,第3次則暫停30天,但春節過後違規鄉鎮太多,2月違規超過3次就有6個鄉鎮,最高達5次。

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長鄧雅謓表示,依這樣規定縣內將出現垃圾危機,環保局與焚化廠協調達成共識,修改為第1次違規退運,1個月內再次違規該輛車暫停入廠2天,違規3次暫停5天,但若夾帶不可燃且會造成設備損壞的廢棄物暫停7天。新規定上路有口湖有一輛3次違規被暫停入廠5天,現已恢復進廠。

鄧雅謓表示,被退運的垃圾車違規以夾帶廚餘、寶特瓶、紙容器、棉被、枕頭、舊衣及大型樹枝等,尤其垃圾中夾帶廚餘情況很嚴重。

環保局長張喬維說,棉被、枕頭、舊衣可以另外捆綁後交給資源回收車,廚餘部分生、熟廚餘分裝倒入垃圾車後方廚餘桶。由於有許多民眾不知道垃圾如何分類,環保局已做好最近分類準則,並交給清潔隊,近日會公布,對於違規次數太多的鄉鎮將加強抽查次數,再沒改善不排除普查。

2025/03/10 15:10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97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