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真的是親家變冤家!台南1名許姓女子因與公婆感情失和,2022年8月將5歲的幼女小真帶回娘家,同年8月17日下午,許女與父親到幼兒園要接小真放學;許女的鄭姓公婆也前往接孫女,雙方在幼兒園門口為搶小孩大動干戈,許女父親推倒鄭姓親家夫妻,2人跌倒多處受傷,鄭姓夫妻怒告許姓親家傷害及求償,台南地院判許男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並須共賠7萬元給親家夫妻。
判決指出,當天許男與女兒一起到幼兒園要接外孫女小真放學,許女的鄭姓公婆得知也趕到幼兒園要接孫女回家。許家父女先到幼兒園接到小真,許女正要把小真交給在幼兒園門外的許父時,許女的鄭姓公婆恰好趕到、也上前要搶下小孩。
許父見狀先推開鄭姓親家、再順勢推倒親家母,鄭姓親家爬起與許男拉扯,許男再次把鄭男推倒在地,鄭姓親家夫妻兩人身上都有多處擦、挫傷,他們氣得控告許姓親家涉傷害罪、還要求償侵權損害賠償。
許男否認有傷害犯行,他辯稱因為鄭姓親家夫妻要搶他們女兒的小孩,這樣會傷害他的女兒及孫女,他主張是正當防衛。
台南地法簡易庭審理時,許男有意和解,但被鄭姓親家夫妻拒絕。法官認為雙方不思以理性方法解決問題,許男更出手傷害親家夫妻,只是為了「搶小孩」,把年幼孫女視為物體,未顧慮到小孩的感受,想把搶小孩的行為合理化,因此依傷害罪判許男拘役55日。
而民事部分,鄭姓夫妻控訴他們兩人被許姓親家打傷後,惶恐不安、精神痛苦、失眠、心悸等並有驗傷資料,兩人分別向鄭男提出5萬元的侵權損害賠償,簡易庭法官審認部分有理由,判許男應共賠償7萬元給鄭姓夫妻,還可上訴。
2025/03/10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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