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指出,法官法修法迄今逾4年,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卻未就人民請求的案件做出「成立」決定,另有一名台中地檢署陳姓檢察官偵訊MeToo事件聲援者時,態度強硬又涉性別歧視,因此決定對該名陳姓檢察官聲請評鑑。
司改會上午在檢評會外舉行記者會說明,李、嚴2人因上臉書發文提及曾親眼見聞一起性騷事件,兩人被這名涉嫌性騷的當事人提告,後來案件由中檢陳姓檢察官負責偵辦,並於前年11月27日、12月21日兩度開偵查庭。
然陳姓檢察官開庭訊問過程中,態度強硬、不耐煩、語氣不佳,又頻頻打斷李、嚴等被告的陳述,還出現有性別刻板印象的偏頗言詞,如:「我沒有興趣知道你們的前因後果!」、「問什麼就答什麼」等。
司改會並指陳姓檢察官在庭內一再詢其中一位被告是否女生,不但令其十分不解自身性別與誹謗構成要件的關聯性,也認為陳姓檢察官的言詞構成對性別的歧視。
司改會強調,本案並非一般誹謗案件,而是公民在MeToo運動中聲援父權結構下難以發聲的被害人後,遭到有權人士以司法訴追的衍生案件;而本件被告最終雖獲不起訴處分,但對民眾而言,司法並不是「反正最後沒事就好」。
司改會表示,本件獲不起訴的被告認為陳姓檢察官開庭言行具可議之處,故司改會決定今日對該名陳姓檢察官聲請評鑑,並將相關資料提供給檢評會。
2025/03/10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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