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柯爸告別式2/柯文哲獲准赴新竹奔喪 「戒護」規定曝光!啟動維安機制

▲柯文哲明天上午將在監所人員戒護下從北所出發返新竹奔喪。(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重建案獎勵容積等圖利爭議,被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並羈押禁見,期間其父柯承發柯承發2月17日病逝,台北地院先是解除柯文哲接見與通信限制,台北看守所也同意柯文哲明天(10日)上午返回新竹奔喪,參加柯爸的告別式,但相關戒護措施皆須依規定執行。

依監獄行刑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及羈押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申請之返家探視,指收容人之祖父母、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子女或兄弟姊妹喪亡時,由機關長官核准戒護返家探視。

有關柯文哲返家奔喪一事,按照監獄行刑法第28條第一項及羈押法第23條第1項羈押法,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規定受理申請,依法確認收容人同意後,經審慎評估探視安全及羈押(或行刑)秩序維護,決定返家日期,以兼顧司法公正及人倫關懷制度目的。

根據羈押法第23條規定,被告的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或配偶之父母喪亡時,得經看守所長官核准戒護返家探視,並於24小時內回所,被告在外期間,應予以計算羈押日數。另外,依據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被告返家探視應在死者亡故日起至喪葬前2日提出申請。

北所核准柯文哲奔喪的日期及地點,需考量戒護安全(防劫囚、逃亡)及收容人安全(防仇家),而亡故家屬告別式日期是外界可知悉的訊息,因此監所在安全考量下,不一定會讓收容人在告別式當天奔喪,若因柯文哲的情況安全疑慮低,所以核准柯文哲參與柯爸告別式。

據以往規定,收容人戒護奔喪應著囚衣、原則穿球鞋,依規定施用戒具(腳鐐、手銬),除年齡逾七十歲、行動不便者應免施用戒具。上車後戒護人員坐於收容人兩側以維護戒護安全。戒護收容人奔喪(探視)得於出發前先與家屬聯繫,戒送途中不得中途停留(如買食物、飲料、如廁等)或讓收容人使用電話與外界接觸。奔喪(探視)不得任其脫離視線、無論如廁、祭拜或其他情形皆應寸步不離,同行戒護。

據了解,當天預計將有約1200人到場弔唁,除了民眾黨支持者外,前總統陳水扁、馬英九、新竹市長高虹安、新竹縣長楊文科、苗栗縣長鍾東錦等政界人士皆確定出席,朝野政要雲集。由於現場人數眾多,且有重要政要參與,新竹市警局已證實, 10日上午7時啟動維安機制,以確保會場秩序與柯文哲奔喪行程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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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2025/03/09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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