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提供煙彈吸食!嘉義警摩鐵性侵女毒犯 免職令直送看守所

▲陳姓警員將煙彈拿給女毒犯吸食後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嘉義市1名31歲陳姓警員,去年初查獲1名女毒犯小萱(化名),事後邀約對方到摩鐵見面,還拿出煙彈給她施用,小萱吸食後昏昏沉沉,陳員趁機性侵得逞,小萱將煙彈交給警方,全案才得以曝光;9日嘉義地檢署依藥劑犯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陳員,法官裁定10萬元交保;嘉義市警局則依規定予以免職,陳員免職令已在8日生效。

檢警調查,2013年間,陳員開始在新北市警察局某派出所任職,2018年底調任嘉義市警察局某派出所,他明知道巡邏車在執行公務時才能使用,仍駕駛巡邏車載送友人返回租屋處,詐取油資51元。

不僅如此,陳員還翹班1個多小時,並虛報2小時的加班費,他為了謀取行政獎勵,亂填王姓女通緝犯友人遭逮捕之地點,還引導王女在通知書上簽名,將不實訊息登載在公文內,足以損害司法機關調查案件的正確性。

2024年2月間,陳員查獲女毒犯小萱,藉機留下對方聯絡方式;同年9月底,他與小萱約在嘉義市某摩鐵見面;小萱為了保護自己,遂要求友人載她到摩鐵,並在附近巷內等候、每隔10分鐘打電話確定其安全。

孰料,陳員見小萱進入房間後,隨即將煙彈交給她施用,小萱吸食後逐漸感到無力、頭腦昏沉;陳員見狀將人推到床上,不顧對方極力反抗,仍強行硬上得逞,直到小萱電話不斷響起,陳員不堪其擾才停手,並讓小萱友人進入房內;當天陳員還把1顆喪屍煙彈送給她,小萱在同年11月將煙油交給警方,全案才得以曝光。

檢方認為,陳員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詐欺得利、詐欺取財未遂、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以藥劑犯強制性交、轉讓禁藥等5罪,遂依法將他起訴。

全案移審嘉義地院,法官認為,陳員僅坦承部分犯罪事實,但證人供述十分明確,並無維護被告之內容,因此沒有勾串證人之虞,而且檢察官已調查完畢,亦無湮滅證據之虞,已無偵查中之羈押原因,因此裁定10萬元交保。

除此之外,本月8日,警政署已將免職令寄送至看守所,讓陳員簽名,或提出行政救濟,時間自即日起至2月6日,為期一個月的時間。

2025/01/10 18:10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93100&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