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柯文哲再被押「不出所料」 葉慶元曝關鍵原因:真的沒有不羈押的空間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前)羈押禁見,凌晨移送台北看守所。記者許正宏/攝影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台北地方法院昨晚裁定再度羈押。律師葉慶元在臉書「葉慶元律師(葉狀師)」表示,不出所料,依照高院這次裁定的意旨,其實真的是沒有不羈押的空間,地方法院只是遵循高等法院的意見辦理而已。

北院昨晚表示,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柯辦前主任李文宗4人,均涉違背職務收賄罪或圖利罪等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考量趨吉避凶的基本人性,有高度逃亡可能,且4人所涉罪數非少,如果都成罪,則未來刑責可能很重,更增加逃亡的可能性。

押不押,地院和高院到底在吵什麼?葉慶元表示,台北地院第二次裁定,雖然提高交保金到7000萬元,並且要求柯文哲戴電子腳鐐,但是對於高院前次裁定的第1點「柯、應、沈、李4人均涉犯重罪,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似乎並未提供充足的回應。

他說,高院此次就具體點出柯文哲等人在檢察官發動偵查之前疑涉勾串、滅證的行為,要求地方法院在裁定是否羈押時,必須針對如何避免勾串、滅證加以考量。

葉慶元表示,一般而言,地方法院的裁判,必須受到上級法院的拘束。本案高等法院既然已經兩度撤銷地方法院交保的裁定,並且直接點出柯文哲等被告具體涉及勾串、滅證的行為,地方法院應該會做成羈押的裁定,不大可能會再度准許柯文哲等被告交保。

對於抗告,葉慶元表示,刑事訴訟法並沒有特別次數的限制,如果地方法院裁定羈押,則換成被告可以抗告。如果仍裁定交保,地檢還是可以抗告。上次這樣的例子,是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貪瀆案,同樣也是地院兩度做成交保裁定,且兩度遭到高院撤銷發回地院,最後地院才裁定羈押。

他說,史上最多次發回更裁,是開車衝撞總統府的砂石車駕駛張德正案,5度撤銷發回,最後30萬交保。樂陞案被告許金龍,4度撤銷發回,最後裁定羈押。

2025/01/03 06:1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24199/8465686?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