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獨/警示帳戶聯防通報要簽切結書 12大常見態樣出列

在金管會指示之下,銀行公會在本周一(12月30日)開會討論訂定「警示帳戶聯防通報機制」。本報資料照片

知情人士透露,在金管會指示之下,銀行公會在周一(2024年12月30日)開會討論訂定「警示帳戶聯防通報機制」,其中受詐騙民眾未來若要請求金融機構出面協助通報其他金融機構追查詐款流向時,必須要簽「切結書」,而在這份尚未對外曝光的切結書版本,已羅列由刑事局提供的多層次轉帳詐欺12項態樣。

銀行公會已草擬出該切結書的格式版本,報金管會核准之後即可正式上路。根據這份即將對外正式曝光的切結書版本,刑事警察局提供了銀行公會12項「受詐騙事由」,來方便受詐民眾向金融機構說明詐騙事由,這12項包括了假綁架親屬或小孩、佯稱中獎、假冒親友急需用錢、以退稅退費為由來電詐騙、竊取個人基本資料詐財、假消費真詐財、小額信用貸款詐騙、假冒電信公司催繳欠費、網路交易詐欺、行動電話簡訊詐欺、假冒身分詐欺、刮刮樂彩券詐騙。

倘若是未涵蓋在上述12項的其他事由,就要由受害人簡要描述。這份切結書亦特別要求,民眾不能「謊報」,否則對於因為謊報而導致的金融機構損失,要負全部的損害賠償責任,包括法律責任。

相關人士指出,上述的12項態樣,是刑事警察局所統計的「多層次轉帳詐欺逃逸型態」最常見的12種態樣,通常這種把詐款分次、分層匯出的詐款金額都相當高,尤其以投資詐欺為最,匯款人甚至會被詐團要求匯款7、8個帳戶。

而上述包括刮刮樂、彩券等中獎詐騙,通常是佯稱受害人是中獎者,有資格購買一套服務或產品,要求其先付「訂金」,網路交易詐欺則和三方交易有關,詐團偽裝成金流認證機構,結果竟讓網路賣家被盜取帳號及密碼,成為受害者。

上述的切結書,主要為受詐民眾突然「醒悟」被騙,因此主動通報金融機構尋求協助。相關人士指出,根據刑事局提供銀行的資料,有一種情況雖未列在上述12種態樣,但民眾最容易會醒悟的,就是「解除分期付款詐欺」。詐團通常利用受害人在搭公車或捷運時,因為不想在車上講話影響其他人,因此很容易就被牽著鼻子走,依照詐團指示操作,通常受害人在匯款5分鐘之後就會發現被騙。

除了向金融機構立下切結書之外,受害民眾在切結書上,也必須出具身份證字號及匯出帳號,以及匯入詐騙帳戶的資料,而不只詐騙金額,包括匯入詐騙帳戶包括帳號、戶名(詐騙人)、匯款日期、匯款方式是用現金存入、或匯款、或ATM及網路轉帳,都要交待清楚。

2025/01/02 04:30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8463037?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