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新北淡水工安意外!工人高處換鋼索墜落亡 負責人「賠350萬換緩刑」

▲新北市淡水區2023年7月20日發生一起工安意外,導致翁姓工人從高處墜落不幸身亡。(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新北市淡水區2023年7月20日發生一起工安意外,一名負責維修保養固定式起重機業務的翁姓男子,當天於9.8公尺高處進行更換起重機鋼索作業,但卻在過程中不慎墜落地面,送醫搶救後仍因重傷宣告不治。案經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函送偵辦後,維修廠負責人陳姓男子被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士林地院審結,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翁男為新北市某維修廠公司員工,負責維修保養固定式起重機業務,而該公司則於2023年6月15日承攬位於新北市淡水區某工業公司的起重機鋼索更換工程。怎料,負責人陳男並無遵守符合規定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也未提醒工人應確實攜帶安全帶、安全帽等護具,導致翁男於同年7月20日上午10時40分許於起重機高度9.8公尺處從事鋼索更換作業時,不慎墜落地面,造成頭臉部外傷及顱骨骨折,緊急送往馬偕醫院搶救後仍舊宣告不治。

士林地院認為,負責人陳男依法應負雇主責任,其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對於有危險性之作業場所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保障工作者之生命及身體安全,輕忽工作者作業安全,導致翁男死亡。考量其犯案後坦承犯行,並和翁男家屬以賠償350萬新台幣達成和解,最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另維修廠公司則依違反應有防止危害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規定,致生職業災害罪罰新台幣5萬元。

2025/01/02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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