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政院通過產創條例修法 工總盼立院支持

政院拍板產創條例修法 投資特定國家須申請否則重罰千萬

〔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行政院今(19)日通過《產業創新條例》修法,工總表示,此次修法內容符合產業界過去多次呼籲的修法方向,產業界對此表達肯定,工總盼盡速完成修法。

《產創條例》10-1條修法內容,將保留現行智慧機械、5G系統及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等項目,並增訂人工智慧(AI)、節能減碳項目,以促進產業運用租稅優惠積極投資。

同時,產創10-1將現行適用投資支出金額上限,由新台幣10億元提高至18億元,有助於鼓勵企業多投資AI與節能減碳設備。

工總表示,在研議修法期間,工總進行問卷調查廣集產業意見,並積極向主管機關經濟部表達產業意見,除提出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應延長至2029年12月31日,與《產創條例》其他租稅優惠條文一致外,也建議投資抵減的支出額上限與抵減率。

工總建議投資範圍除原有的智慧機械或5G系統相關硬體、軟體、技術或技術服務,以及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外,並納入AI及節能減碳,欣見業界多數意見,均獲採納。

工總表示,總體來說,此次修法內容符合產業界過去多次呼籲的修法方向,產業界對此表達肯定。

工總強調,由於本條例涉及產業升級轉型,因此業界均期盼立法院支持,盡速通過此次修法,為產業加速數位與淨零雙軸轉型添火加柴,再加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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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7:02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898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