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日特派員林翠儀/東京19日報導〕台日的經貿交流有重大突破,台灣日本關係協會會長蘇嘉全與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今天在東京簽署「台日植物品種檢定報告書合作備忘錄」,透過相互採認雙方政府承認的植物品種檢定報告書,強化雙方農業智財權。日本是繼歐盟和越南之後第3個與我國簽署類似備忘錄的國家,台灣首波將向日方提出文心蘭的品種權申請,日方則有意申請草莓品種權。
第48屆台日經貿會議今天在東京舉行,會中除了簽定「台日植物品種檢定報告書合作備忘錄」之外,雙方也敲定將對2013年簽署的台日電子商務協議進行更新。除了雙方代表蘇嘉全和大橋光夫之外,駐日代表李逸洋、日台交流協會理事谷崎泰明也到場見證。
蘇嘉全致詞表示,台日關係發展至今已過了50個年頭,大使李逸洋評價當前台日關係為史上最佳時期,根據最新民調顯示,台日雙方有近8成民眾對彼此抱有好感,相信未來台日仍將持續以半導體等關鍵供應鏈合作為核心,持續擴大延伸AI及數位轉型合作,向全世界展現大橋會長所揭示的台日經貿合作乃全球最佳典範。
他還表示,加入CPTPP會是比較長遠的目標,但是我們希望在推動過程可以透過簽訂台日經貿夥伴協議EPA,持續深化台日經貿關係。
台灣在熱帶農業的發展成果豐碩,尤其是植物品種的研發相當先進,但因貿易全球化的關係,農業技術和品種遭到竊取的問題層出不窮,例如中國竊取台灣研發的金鑽鳳梨在海南島種植,日本的草莓和麝香葡萄等品種也遭到南韓和中國竊取等。
品種權被視為是農業的護盾,可保護育種者的權益,未經過品種權所有人同意,他人若進行生產、繁殖或是銷售,將會面臨相關罰則。由於品種權為屬地主義,國際間對品種權的保護,需經各國審查才能在當地享有權利。
育種業者向他國申請品種權,必須配合植物的生育期和植株性狀調查等作業,經常需要耗費2到3年的時間,如果向多國申請,所需的時間和經費非常龐大,若有政府介入取得雙方相互採認的合作機制,育種業者只要在國內完成品種權認證,即可減少向各該國申請品種權的時間和費用。
農業部政次胡忠一表示,我國在2019年與歐盟簽署相互採認蝴蝶蘭檢定報告書行政協議,2021年與越南簽署植物品種檢定及保護國際合作瞭解備忘錄,截至今年11月底我國共有17件優良品種,透過這種合作機制取得國外品種權,大幅減少時間和費用。
日本是第3個與我國簽署植物品種檢定報告書合作備忘錄的國家,雙方經過一年多的磋商達成共識。今天簽署備忘錄之後,雙方將進一步研商採認的植物物種,胡忠一也透露,台灣首波將提出文心蘭的申請,日方則有意申請草莓的品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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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7:08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898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