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恐怖食品廠!「35逾期產品改標繼續賣」衛生局:移送法辦、開罰1008萬

▲高雄市衛生局會同地檢署、食藥署及市調處前往該食品廠調查。(圖/衛生局提供)

高雄前鎮區「九龍齋食品有限公司」被控使用逾期原料及改標產品有效日期,為打擊食安民生犯罪,高雄市衛生局報請檢方指揮後,11日會同食藥署、市調處前往該公司稽查後,發現多達35項商品遭到改標販賣,並已流通到21縣市,另有28項產品標示不清,全案已移送檢方偵辦,同時依法開罰1008萬元。

衛生局指出,日前接獲檢舉,指出前鎮區「九龍齋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逾期原料及有效日期改標蜜餞及酸梅湯等產品,隨即主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11日配合檢方,食藥署、市調查處前往該公司稽查,查獲多項逾期產品遭到改標販賣。

包含大地榆膏、乳糖、抹茶粉、果膠、金鹹麥芽、青檸C、枸杞膏、香檸C發酵飲品、烏梅粒、純蜂蜜、健匠冷梅、健匠梅(酵素青番梅)、健匠梅(酵素桂花梅)、健匠梅(酵素紫蘇梅)、健匠梅(酵素蜂蜜梅)、健匠葡萄(乳酸菌發酵葡萄)、健匠葡萄(發酵紫葡萄)、梅子滷汁、發酵加州黑蜜棗、發酵酸梅湯、菊花蜜、菊花蜜、蜂王乳蜜、蜂蜜橄欖、蜂蜜檸檬、維他命C、酵素橄欖、薑黃檸檬發酵飲品、檸檬C、檸檬果膠原蛋白發酵飲品、檸檬粉、檸檬酸、藤黃果梅、蘆薈精石、鹹麥芽,共計35品項。

▲衛生局查獲35項逾期產品改標販賣、28項商品標示不清。(圖/衛生局提供)

此外,上述改標產品已流向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等共21個縣市。

由於該公司無法提出任何逾期品回收銷毀紀錄、且迄今業者仍無法提出各產品製令及投料紀錄,難以釐清產品安全性,為保障消費者食品安全,已主動通知各縣市預防性下架該公司各項產品,待檢調釐清及該公司提出證明後,再行確認後續各項產品處理方式。

另該公司現場環境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及追溯追蹤管理不善,現場原料及產品未能依限提供完整及正確之來源資訊,有礙違法食品追溯,為釐清違規產品流向數量,避免危害風險擴大,依食安法第41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命該公司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以確認產品適法性,維護民眾權益,倘有消費或爭議問題,撥打消費者專線1950,市府消保官可協助洽業者進行退換貨事宜。

另倉庫庫存未標示有效日期產品及原料有九龍齋梅粉、比利時麥芽、白糖粉、赤藻、乳酸發酵葡萄、發酵紫葡萄、金鹹麥芽、香酢橄欖、酵素香酢橄欖、酵素橄欖、蜂蜜橄欖、益母草素膏、健匠梅(酵素清香梅)、健匠梅(酵素蜂蜜梅)、健匠梅(酵素紫蘇梅)、健匠葡萄(乳酸菌發酵葡萄)、健匠葡萄(發酵紫葡萄)、梅粉、甜菊粉、麥芽膏、番瀉葉、紫蘇粉、紫蘇葉、蜂蜜檸檬、蕃瀉葉、羅漢果、藤黃果、奇檸子,共計28品項,因無法具體提供效期與進銷貨資料,已先行封存。

衛生局將審酌違規情節,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及第22條第1項及同法第44條及第47條暨第52條規定,加重處新臺幣1,008萬元罰鍰,並持續追查違規產品流向、監督回收銷毀,有關該公司效期標示涉虛偽標記獲取利益嫌疑涉犯刑法第339 條第1 項,全案由地檢署偵辦中。

2024/12/17 11:53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80282&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