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嘉紅在臉書上表示,一名先生因犯了小錯誤,繼承人不僅未能避免贈與稅,反而被迫補繳高達60萬的贈與稅。(圖/翻「R姐財富方舟」臉書)
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在臉書上表示,有一名林先生的遺產總額核定為964萬元,原本由獨生女繼承,扣除免稅額1333萬及其他扣除額後,理論上無需繳納遺產稅。然而,卻因為一個小錯誤,繼承人不僅未能避免贈與稅,反而被迫補繳高達60萬的贈與稅。
根據國稅局的說明,林先生生前曾分別從兩個銀行帳戶中提領100萬及844萬現金,總額為944萬元,其中100萬元被視為婚嫁贈與,因此不需繳稅,但剩餘的844萬元屬於“生前贈與”。根據規定,這筆金額會並入遺產總額課稅,並且在扣除免稅額244萬元後,剩餘的600萬元將產生贈與稅,繼承人需繳交10%的贈與稅,共計60萬元。
這一錯誤發生的根本原因是林先生未能注意到,若在死亡前2年內進行大額財產移轉或變更保單受益人,這些行為將被視為贈與,並併入遺產總額課稅。因此,儘管林先生的總財產額未超過免稅額,仍需對生前提領現金的部分補繳贈與稅。
國稅局提醒民眾,在生前進行財產移轉,尤其是大額財產,可能會引發這樣的稅務問題。此類財產移轉行為不僅會增加贈與稅的負擔,還會影響遺產稅的計算。若在死亡前2年內進行資產轉移,超過免稅額的部分,將必須支付贈與稅,並且這筆金額將計入遺產的總額。
此外,國稅局再次強調,贈與稅的免稅額為244萬元,無論贈與對象為何人,若累計金額未超過該額度則免徵贈與稅,超過部分則需補繳贈與稅。民眾應該謹慎處理生前財產移轉事宜,避免因為小疏忽而增加額外的稅務負擔。
2024/12/17 14:24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80389&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