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11月初因有公務員疑似遭長官霸凌輕生,全案炎上,竟意外燒出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議題,負責監督預算使用的審計部今(17)日列席報告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案審核經過。審計長陳瑞敏強調已查出未符合基金用途的有將近新台幣5000多萬元,會幫忙收回,採購異常的會移送檢調,未盡職責的會移送監察院。
其中最引人矚目的案件數前勞動部長許銘春使用基金開演唱會、拍沙龍照等,連現任勞動部長洪申翰也覺得不妥,日前在立院還說會聯絡看看(是否能夠追回)。《三立新聞網》爬梳,如果審計部出手,可依照《審計法》第74條「經審計機關決定應剔除或繳還之款項,其未能依限悉數追還時,如查明該機關長官或其授權代簽人及主辦會計人員,對於簽證該項支出有故意或過失者,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政府採購法》第110條規定:「主計官、審計官或檢察官就採購事件,得為機關提起訴訟、參加訴訟或上訴。」也就是說,除了審計法查明機關長官一節,則可追到部長個人,另外政府採購法則是審計官可以「代位求償」,替勞動部提起訴訟追回。
據掌握,勞動部現已向不少下轄法人詢問前勞動部長許銘春任內簽核案件,全部會神經緊繃。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今(17)日質詢審計長時就提到,審計功能重要,像勞發署北分署這個情況有沒有查出來,做出什麼處置。陳瑞敏回應,有採購異常會移送檢調,未盡職責會移送監察院。
而國民黨立委廖先翔詢問,審計部過去有沒有針對就業安定基金向勞動部提出要求檢討。陳瑞敏答覆,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連續3年虧了大約200億元,審計部都有提出來,請勞動部要好好檢討,也有收回就業安定基金沒有符合規定的支出3億多元。對於不當支出的部分,審計部後續會不會提出追繳?陳瑞敏回應,審計部已經派員查核,初步發現未符合基金用途的有將近5000多萬元,會幫忙收回。審計長強調,目前審計部已專案查核就業安定基金近5年來的支用,包括是否有作假帳、人謀不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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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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