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快訊/陳梅慧國道遇劫!Uber駕駛「時速106KM」撞擊 竹檢過失致死起訴

▲陳梅慧座車4日在國道77.7公里處遭撞。(圖/資料畫面)

XREX集團首席區塊鏈金融犯罪調查師陳梅慧,因捲入洩密案遭到約談,4日凌晨北返時遭遇撞擊魂斷國道,陰謀論四起。新竹地檢署今過近2週的調查,今(16日)依《過失致死罪》將肇事的徐姓駕駛起訴。

起訴書指出,徐男11月30日在Line群組接獲派車任務,預計4日凌晨從台中接了李姓夫妻北上,要前往桃園機場搭機飛至日本旅遊;車辨系統顯示徐男的車於4日0時12分50秒出現在臺中市北屯區,李姓夫妻2時0分許上車,上台74線快速道路,2時11分許(ETC偵測時間)接國道一號高速公路北上大雅交流道前往桃園機場。

▲陳梅慧遭徐男從後方高速撞擊。(圖/翻攝畫面)

4日1時37分,陳梅慧接受檢察官複訊結束離開中檢時,由在偵查庭外等候之XREX交易所劉姓員工於1時40分許,以行動電話透過叫車軟體UBER APP使用UBER叫車服務,載送黃耀文、陳梅慧及謝姓男友分別北上返家,2時8分許(ETC偵測時間)上大雅交流道往北行駛。

但當時在本北上77.7公里處正因前方車禍發生回堵,陳梅慧的座車在內線最後一台,徐男因塞車時間無法預測,怕耽誤李姓夫妻的航班,未滅速慢行,仍以時速約106至108公里之速度疾駛前行,於駛入77.7公里處彎道後,始驚見陳梅慧座車停等於前方,不及煞車而撞擊,發生一連串的推撞事故。

▲徐男從台中載李姓夫妻北上,以時速約108公里速度撞擊陳梅慧座車。(圖/資料畫面)

檢方指出,徐男犯刑法第276條之過失致死罪嫌、同法第284條之過失傷害罪嫌,以一行為而同時致被害人陳梅慧死亡、其餘乘客和駕駛受傷,以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為想像競合犯,請從一重之《過失致死罪》處斷。另徐男於犯罪後,在有偵查犯罪職責之機關發覺前,即向承辦警員自首,依刑法第62條前段規定,審酌是否減輕其刑。

2024/12/16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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