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基金會教文體育組召集人陳學聖表示,教學支援老師的勞動條件仍有許多待解決的問題,教育部應積極檢討,落實保障這群教育工作者的權益。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教育部10月下旬修正公布「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將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的簡稱,更名為「教學支援老師」。國政基金會教文體育組召集人陳學聖表示,除了更名之外,「教學支援老師」的勞動條件仍有許多待解決的問題,教育部應積極檢討,落實保障這群教育工作者的權益。
根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教學支援老師是指具備本土語文、台灣手語、新住民語文、英語文及第二外國語文、藝術、綜合活動及其他學校發展特色或經各主管機關指定科目、領域專長者,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教學支援工作。該辦法亦規範資格審查、教學專業培訓及認證測驗等流程,教學支援老師需經相關程序取得合格證書,再通過公開甄選及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由校長聘任。
陳學聖表示,教學支援老師在學生的學習過程中扮演關鍵角色,對於教育部相關政策的推動,也提供重要助力。然而,目前教學支援老師的勞動條件,卻仍不盡理想。由於採取兼職聘用方式,以鐘點費支給,寒暑假期間無法領取薪資。此外,教學支援老師的專業要求與正式教師十分相近,但卻長期面臨「同工不同酬」的現實困境。
陳學聖說,教學支援老師薪資與勞動條件的差異,凸顯教育部的重視程度不足。教育部雖於民國111年度調高鐘點費,提供每月2千至8千元的交通津貼,但這些措施並未改善實際勞動條件的問題,令人感到遺憾。
陳學聖強調,教學支援老師的付出與貢獻值得更多尊重與肯定,呼籲教育部應重新檢討相關政策,積極改善教學支援老師的權益保障,提供更友善的工作環境與合理待遇,也讓我國整體教育體系更加健全。
2024/12/14 10:56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8425202?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