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4月引起大眾恐慌的「皇池偷拍案」,主嫌林姓男子被抓到後,羈押了167天,昨(12)日士林地院首度開庭,林姓嫌犯全部認罪,法官考量後裁定30萬元交保,但必須限制住居、不得外出,而且在住家外裝設電子科技監控,確保他不會踏出家門,等同換個地方關。
身形瘦小帶著黑框眼鏡的男子,他就是皇池偷拍案林姓主嫌,因為在創意私房的帳號叫GOGO,所以又被稱為GOGO哥,他涉嫌妨害性隱私遭到羈押167天,如今被放出來了。
看準皇池半戶外溫泉湯屋,林姓嫌犯以手機對準縫隙處偷拍泡湯客私密行為,並以「原創湯旅」帖子上傳至少17部溫泉偷拍影片到創意私房;不只如此,他還在雨傘長柄上挖洞裝針孔,放置在台北各個角落或是改裝具有針孔的手機,尾隨女性偷拍裙底等隱私部位,藉此販賣了20多部影片,獲利113萬。
12日士林地院首度開庭,林姓嫌犯通通認罪,法官裁定30萬元交保。
律師黃柏榮:「通常法官在考量交保金的過程,會考量被告涉案的情節輕重與否,以及說是否有逃亡的可能,有沒有居無定所的狀況,以及經濟能力等等,來綜合判斷說這個保金要多少,如果可能有逃亡情況的話,可能就會給予重保。」
媽媽愛子心切,馬上籌了30萬保釋金帶林姓嫌犯回家。不過法官也開出6點交保條件,限制住居、不得外出,法警也在他的住所裝設電子訊號器予以監控,等同是換個地方關、軟禁在家,畢竟GOGO哥實施偷拍數10次,若是讓他在街上趴趴走,恐怕受害女性還會再+1。
違法行為,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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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3:33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78424&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