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賢德工商、育民工家則是改善期屆滿仍未獲免除專輔,依法將於114學年、明年8月起停招。圖為賢德工商。記者吳傑沐/攝影
教育部今天下午召開「教育部第2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第4次會議,審議三所專案輔導私立高中職,三校依法改善期均已屆滿,退審會委員認定高雄市新光高中已確實改善,可解除專案輔導;但苗栗縣賢德工商、育民工家則是改善期屆滿仍未獲免除專輔,依法將於114學年、明年8月起停招。
根據私校退場條例規定,專案輔導學校名單需公開,並給予2年改善期,若逾期未改善則依法將進入停招、停辦退場。
教育部今天召開私校退場審議會審議三所改善期屆滿的專案輔導學校,教育部指出,退場審議會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認定新光高中改善期間屆滿且已完成改善,免除專案輔導學校。
但教育部也指出,其餘2校賢德高工、育民工家則於改善期間屆滿未獲免除,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依退場條例規定令學校於114學年停止全部招生,並於114學年度結束時停辦。
另外,教育部也說明,弘德學校財團法人則符合退場條例第21條第4項,「退場條例施行前已停辦學校,於停辦期限屆滿,仍未能恢復辦理或改辦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之財團法人」情形,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同意教育部依退場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解散學校法人。學校法人解散後,則依退場條例辦理清算及賸餘財產歸屬事宜。
2024/12/13 17:40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8424186?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