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主管有義務解決下屬的問題! 職場過來人:但總抱怨無法改變的事情沒有意義

示意圖/Ingimage。

阿倫是我之前的組員,工作專業還行,就是很愛抱怨。

主管有義務解決下屬的問題,但是偏偏阿倫抱怨的是公司行政流程繁瑣,憑菲一己之力很難動搖的。

阿倫常說的就是,他以前的公司做某件事情只要如何如何,但是現在却要這樣、那樣、又這樣。比方說以前發包一個東西,只要自己和主管決定即可,但是現在要從廠商資料建置開始,光廠商建置資料就要包括誠信聲明書等一堆資料,還有後續採購議價作業。

阿倫曾經想過的解決方案是,希望菲簽字畫押,就讓他開始執行。這分明會陷菲於險境,菲當然不肯。「如果覺得流程冗長,那就早點發動吧。」

每個公司有每個公司的規定與制度,只要合法、合理,員工要領這份薪水就要遵守。再說,如果公司其他部門都能配合公司規定,沒理由我的部門不行,要因人設事。

更何況,阿倫之前的公司是規模不到三十個人的小公司,流程規章可以從簡。菲現在的公司是上市公司,是受到監管、要對股東投資人負責任的,自然要有更嚴格的管理。

阿倫任職期間,常因為各種行政流程面露難色。菲也常因爲他不間斷的抱怨覺得「啊雜」!

大約過了半年,阿倫離職了。接替職務的小莉跟阿倫是完全相反的人。小莉適應的很快,每天都精神抖擻。

菲試探地問:「你都沒抱怨行政作業繁瑣耶~」小莉是這樣說的:「不會啊!這𥚃流程跟我前公司很像。而且可能因為現在母公司是科技產業,比起我前公司是傳產背景,很多介面設計都更完善、流暢。再說就算不好用,可以反映的就反映,不能改變的就遵守,沒有什麼好抱怨的。」

說真的,自從阿倫離職、小莉任職,菲「啊雜」的情緒消失殆盡,每天上班的步伐都輕快不少。愛抱怨的人散發負面能量與磁場,遠離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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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5:44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21591/8416209?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