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2日,黎智英在被指控違反國家安全法後,走向一輛囚車前往法庭。(路透)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踏入第102日審訊。黎智英在第10日出庭自辯時表示,如果「中國」作為一個國家,他愛中國文化和人民,但如果「中國」作為政府,他談不上愛中國。
《星島日報》報導,當辯方大狀問黎智英是否愛中國,黎智英做出上述表述,他表示,中國政府的價值觀與他的價值觀相互對立,因此他只會愛中國國家,但不會愛中國政府。
而關於黎智英曾在一次受訪時表示,他認為美國應該在情況未發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時制裁中國政府,若中國繼續推行《香港國安法》,香港便會毀於一旦,其後做什麼也是徒勞無功。
對此,黎智英解釋,中國的價值觀與西方價值觀對立,所以認為美國應該制裁中國政府,凍結中國貪污官員的美國銀行戶口,才可有機會延遲或阻止《香港國安法》推行。
此外,據明報報導,庭上另提及,黎智英曾在接受自由亞洲電台訪問時表示,「我已經決定了不想後果,如果我每一件事都想後果,我也做不到的」,並表明願入獄或犧牲性命。辯方大律師關文渭問及,若黎智英當時做的事情變成非法,黎智英會否繼續做下去。黎智英表示不會。
關文渭追問,那為何黎智英要在訪問提及入獄,黎智英回應「我現在就在獄中」,此時法官李素蘭指出「你只會因為犯法被收監」,黎智英回應「我不覺得自己做了任何犯法事,但已被囚禁4年」。
2024/12/04 19:33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8404223?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