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經濟部中小企業署今會銜財政部公布《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案中有關增僱、加薪及研發投資抵減的相關子法。其中,第35條將研發的「人才培訓支出」納入投抵範圍,第36條之2將加薪投抵的減除率提高至175%、增僱員工的抵減率拉高至200%,上述子法均延長10年落日,預估上看2.4萬家企業、10萬員工可望受惠。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案母法已在今年8月由總統賴清德宣讀公布,加薪抵稅方案已刪除景氣啟動門檻,並延長落日10年。
中企署副署長吳佳穎指出,增僱員工的抵減率從150%提高至200%,除開放「人力派遣服務業」外,另一亮點是,開放65歲以上的部分工時勞工可適用,推動高齡者體力上可負荷的部分工時模式,建構友善就業環境,但24歲以下部分工時員工不納入,目的是為鼓勵企業以全時勞工雇用24歲以下勞工。
為員工加薪的抵稅優惠方面,吳佳穎續指,加成減除率從130%提高至175%,並開放不分年齡的部分工時員工加薪均可適用。
上述子法均可回溯至今年元旦,實施至2033年12月31日;換言之,明年申報2024年營業所得稅時可適用。
針對增僱、加薪及研發投資抵減的子法效益,中企署說明,低推估上,租稅淨效益每年約3100萬元,每年受益家數約700家,受益員工7000人;高推估上,租稅淨損失每年約2300萬元,每年受益家數約2.4萬家,受益員工約1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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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21:21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884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