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林智群指出,家長在全案和解後再反咬老師管教不當,可見當時的道歉都是假的。(圖/翻攝台中市議會YT)
台中今年3月間發生小六生持樂樂棒打老師,最後竟引發警察進入校園將人帶走的風波,對此,律師林智群則表示,警方做法有問題,但也不代表老師不能報案,但此事件讓人不解的是,3月發生後,6月份雙方和解,但7月家長卻檢舉老師,他開轟「根本是道歉假的,只是要讓學生避免被追究法律責任而已」。
林智群說,小六生若未滿12歲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及刑法,警「老師對學生都沒懲戒權了,被學生打,還不能報案?憲法第16條有說老師沒訴訟權嗎?」方到底是用何身分要求兒童到警察局做筆錄,但即便警方做法有問題,也不代表老師被攻擊不能報案,他更指出「老師對學生都沒懲戒權了,被學生打,還不能報案?憲法第16條有說老師沒訴訟權嗎」?
林智群指出,面對未滿12歲兒童不能提告刑事,但可以告民事,要求當事人父母負連帶賠償責任,但整起事件3月發生、6月學生當庭向老師道歉後,雙方當庭和解,但家長7月份卻去檢舉老師不當管教,因此他補不解的表示「這是哪招?」既然雙方都和解,家長事後還追殺,代表6月份「根本是道歉假的,只是要讓學生避免被追究法律責任而已」。
2024/12/04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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