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獨家/新壽資本適足率達標 金管會點頭撤除1項禁令

新光金控(2888)核心子公司新光人壽的資本適足率(RBC)在2023年連續2期未能達標,在今年4月遭到金管會開罰,限制新壽不得新增與利害關係人授信或其他交易,而經過新壽一連串強化資本措施後,在今年6月,資本適足率順利達標。據了解,金管會於3日發函新光人壽,已同意解除相關禁令。

今年4月,由於新光金未能善盡對新壽健全經營,且新壽所提增資和財業務改善計畫依舊無法讓新壽RBC回到200%,因此金管會宣布,限制新壽不得新增與利害關係人之授信或其他交易(不包括既有已簽約或續約之利害關係人交易),直至該公司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並報經金管會同意後,始得恢復辦理。並命新光金及新光人壽調降當時的新光金控董事長陳淮舟、新壽董事長魏寶生2024年度所有薪酬50%和30%,為期一年。

而新壽從2023年6月起RBC未達法定標準後,立即啟動財業務改善計畫,透過提升經常性收益、增加資本利得、降低避險成本、提升不動產收益及撙節費用等各方案改善財務狀況,同時透過現金增資及發行具資本性質債券等方式厚實資本。於今年上半年獲利149億元,讓RBC回升至201.02%達到法定標準。

據了解,金管會於今日發函新壽,由於其今年上半年度資本適足率達保險法第143條之4規定,同意解除不得新增與利害關係人之授信或其他交易之限制一案。

而新壽資本強化仍在持續,第3季金控現增後挹注新壽138.6億元,新壽又發行20億元次順位債,經過諸多努力加上未實現的金融資產損失改善,資本充足提升,第3季RBC提升到203%,目前為止還較第3季略高,增至205%至210%,且去年以來經營改善對ICS有幫助,在三階段在地過渡措施之下可順利接軌新制。

2024/12/03 20:4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8401636?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